我常聽到這樣的話,你看到此情此景又可寫一篇好文章了。但我大多數情況下卻心靜如水,沒有創作的激動。寫作就是一種感情和思想的噴發。你可以在學識、技巧各方麵已有足夠的準備,但是沒有一個契機,它還是不能成文。就像一座火山要等百年千年才噴一次,也可能永遠地懷抱岩漿,沉默不語。
文章之有激動和無激動大不一樣。有激動為真文章,能感到作者想說話,說真話,讀者就有新感覺、新啟發。無激動,作者所寫必抄襲、必重複、必說教,讀來令人心煩。無激動之文有四種:
一是新手初學而為文,比如學生作文。這時作者的主要目標在掌握文字技巧,訓練文字的駕馭能力,布局得當、文字通順皆可,重在學形式,還不能一氣貫文中,所以也多找不到什麽激動之情。
二是外行為文。有一部分人並不是當作家的料,但是對寫作十分愛好,十分投入,而且自以為找到了感覺,一篇接一篇、一本接一本地寫。實際上他是在照樣畫葫蘆。他從一開始就沒有找到那個激動點,沒有找到進山的路。如果他有發表的條件,就更促成了這種惡性循環。甚至他一生就這樣穿著皇帝的新衣,出席作家會議,上台領獎,為人簽名,等等。
三是匠人原地踏步為文。有的人確實寫過幾篇成名作,但是再找不到新突破,又不甘心被人忘掉,就在自己原有的高度上不斷重複。像一個匠人,在熟練地工作,所提高的隻是技巧與速度,設計造型沒有新突破,上不到大師這個台階。
四是老手敷衍為文。文章寫多了就累人,名家也難篇篇激動,老手在為文債所逼時也會敷衍為文,並不去動真情。就像一個名演員,一生總演這一出戲,也有膩的時候,場場激動受不了。這四種人,第一、二種是根本不知道為文要激動,第三種是丟失了激動,第四種是懶得激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