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8年,在紐約的斯通克蘭發生了一場悲劇,一個孩子死了。在這特別的一天,左鄰右舍的朋友們正準備去參加葬禮。一個名叫吉姆·法萊的男子到馬廄中去牽他那匹馬。寒風刺骨,地上滿是積雪,那匹馬有好幾天都沒有運動了,因此當它被拉到水槽邊的時候,它突然興奮起來,雙蹄抬得高高得向空踢去,將吉姆·法萊活活踢死。在那個星期,這個小小的鎮子辦了兩個葬禮。
吉姆·法萊死後,留下了他的妻子和3個孩子,以及幾百美元的保險金。他最大的兒子小吉姆,這時也隻有10歲。為了幫助母親,小吉姆到磚廠去工作。他的工作就是運沙子,然後將沙子倒入磚模中,再把製好的磚坯翻過來,在太陽底下曬幹。
小吉姆從來都沒有機會接受什麽教育,但因為具有愛爾蘭人天生的愉快品性,他有一種使別人很快喜歡他的才能。當他走上了仕途之後,隨著歲月的流逝,他培養起一種記住別人名字的驚人能力。他從未上過中學,但在他46歲以前,已經有4所大學授予了他名譽學位,他還成為美國民主黨全國委員會的主席,當上了美國郵政總局局長。
有一次,我去拜訪小吉姆·法萊,問他有什麽成功秘訣。他說:“賣力地工作。”我說:“別開玩笑了。”他接著問我,我認為他成功的因素是什麽。我回答道:“我知道你可以叫出一萬人的名字來。”“不,不。你錯了,”他說,“我能叫出五萬人的名字。”
千萬不要小看這一點,正是這種能力,使得小吉姆·法萊幫助富蘭克林·羅斯福進入白宮,當上了美國總統。在小吉姆·法萊為一家石膏公司到處推銷產品的那幾年,在他身為石點鎮上一名公務員的那幾年間,他自己創建了一套記住別人姓名的方法。
開始的時候,他采用一個非常簡單的方法。每次他新認識一個人,就問清楚他的全名,他家的人口,他幹什麽行業,以及他的政治觀點。他把這些資料全部都記在腦海裏,在他又碰到那個人的時候,即使是在一年以後,他還是有辦法拍拍對方的肩膀,詢問他的妻子和孩子,以及他家院子裏的那些花草。難怪有這麽多擁護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