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應該都曾被如此告誡過:當兩個人走到一起的時候,他們也會背負著各自的遺傳秉性和社會化過程中留下的印記(見第二章)。比如原生家庭的影響所造成的人與人之間的差異性,這不僅僅會在婚禮慶典這件事上顯現出來,有的時候還真是無法去忽視的。當學識淵博的人碰上了未受過多少教育的人,當注重環保的教師家庭遇到了事業型的銀行職員,這樣的搭配可都是喜劇電影劇本的絕佳素材。無論我們喜歡與否,我們的原生家庭都在我們的身上印下一個可能不會一直那麽顯眼,卻十分深刻的烙印。我們如何與人打交道,如何與人爭吵與和解,如何慶祝節日,如何度過危機,如何工作,如何相親相愛,如何生活還有如何去度假,這一切的一切都是我們從自己的原生家庭裏習得的。作為孩子,我們可不會去問我們的父母,這麽做是否“正確”,凡事就是這樣,沒有為什麽,我們隻需要聽著就好了。在我們長大成人之後我們可能會覺得他們的一些行為方式有些不妥,但這並不是說我們就能夠從中解脫。
改變自己可不是件容易的事
我們的遺傳秉性、我們的價值觀還有我們日積月累而來的處事策略與習慣,這些我們不可能像換掉一件老舊的大衣那樣說換就換。“通常,根植於人們性格之中無意識的動機和有意識的目標指導著我們去做各種事情,這也就是說我們所做的事情其實是由我們自己的內心控製的。如果我們的所作所為發生了改變,那麽這主要就是一種‘從內而外’的變化。如果這些變化不是涉及一些煩瑣的事情,而是涉及人生大方向的問題時,這種變化通常在成年後很難發生。”神經生物學家格哈德·羅特曾如此強調道。當您的姨媽認為姨夫已經“無可救藥”時,她所說的可能完全是占理的,但即便如此,這幾十年來她也沒放棄去嚐試改變他。當然這種改變也是完全有可能的,但是這需要很多的努力和很強大的意誌力才行。而且這必須由當事人自己發自內心地去做出決定並實施改變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