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如何養育孩子,讓他們成為快樂的人?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但還有一個問題:我們如何養育孩子,讓他們關心別人是否快樂?[1]
我們不應允許第一個問題蓋過第二個問題,或者說,我們花在讓孩子禮貌待人、舉止恰當方麵的精力,不應多於幫助他們成為真正富有同情心、品行端正的人。我們需要將焦點放在孩子的道德成長上。
因而,我們須重新質疑其他育兒書籍中所討論的各種觀念。例如,“界限”和“限製”經常被當作成年人約束孩子的手段,但我們的養育目標難道不是在於:孩子克製自己不做某些事情,不是因為我們禁止他們,而是因為這些事就是錯的嗎?換句話說,對孩子行為的限製,應該被體驗為當下情況的默認值;我們想要孩子捫心自問的是“做×會讓另外那個孩子有什麽感受?”而不是“我被允許做×嗎?”或“我做×會惹麻煩嗎?”
這的確是一個雄心勃勃的目標,但並非不切實際,因為孺子可教也。人類天生擁有關心他人的能力,因此,那些希望將孩子撫養成為積極響應他人需求者的家長, “孩子已經是同盟軍了”,馬丁·霍夫曼指出。
當然,這並不意味著對孩子不聞不問,孩子就能自動成長為合乎道德的人。他們需要我們的幫助。首先,他們需要我們停止做那些幹擾道德成長的事情,諸如懲罰和獎勵,這些手段植根於自我利益,同時也會加強孩子對自我利益的關注。杜絕這些主要傳統養育模式,是幫助孩子成為關注他人幸福的人的重要一步。但這隻是一步而已。不良養育行為的減少必須伴隨良好養育行為的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