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已是五個兒女的父親了。想起聖陶喜歡用的“蝸牛背了殼”的比喻,便覺得不自在。新近一位親戚嘲笑我說,“要剝層皮呢!”更有些悚然了。十年前剛結婚的時候,在胡適之先生的《藏暉室劄記》裏,見過一條,說世界上有許多偉大的人物是不結婚的;文中並引培根的話,“有妻子者,其命定矣。”當時確吃了一驚,仿佛夢醒一般;但是家裏已是不由分說給娶了媳婦,又有甚麽可說?現在是一個媳婦,跟著來了五個孩子;兩個肩頭上,加上這麽重一副擔子,真不知怎樣走才好。“命定”是不用說了;從孩子們那一麵說,他們該怎樣長大,也正是可以憂慮的事。我是個徹頭徹尾自私的人,做丈夫已是勉強,做父親更是不成。
自然,“子孫崇拜”,“兒童本位”的哲理或倫理,我也有些知道;既做著父親,閉了眼抹殺孩子們的權利,知道是不行的。可惜這隻是理論,實際上我是仍舊按照古老的傳統,在野蠻地對付著,和普通的父親一樣。近來差不多是中年的人了,才漸漸覺得自己的殘酷;想著孩子們受過的體罰和叱責,始終不能辯解——像撫摩著舊創痕那樣,我的心酸溜溜的。有一回,讀了有島武郎《與幼小者》的譯文,對了那種偉大的,沉摯的態度,我竟流下淚來了。去年父親來信,問起阿九,那時阿九還在白馬湖呢;信上說,“我沒有耽誤你,你也不要耽誤他才好。”我為這句話哭了一場;我為什麽不像父親的仁慈?我不該忘記,父親怎樣待我們來著!人性許真是二元的,我是這樣地矛盾;我的心像鍾擺似的來去。
你讀過魯迅先生的《幸福的家庭》麽?我的便是那一類的“幸福的家庭”!每天午飯和晚飯,就如兩次潮水一般。先是孩子們你來他去地在廚房與飯間裏查看,一麵催我或妻發“開飯”的命令。急促繁碎的腳步,夾著笑和嚷,一陣陣襲來,直到命令發出為止。他們一遞一個地跑著喊著,將命令傳給廚房裏用人;便立刻搶著回來搬凳子。於是這個說,“我坐這兒!”那個說,“大哥不讓我!”大哥卻說,“小妹打我!”我給他們調解,說好話。但是他們有時候很固執,我有時候也不耐煩,這便用著叱責了;叱責還不行,不由自主地,我的沉重的手掌便到他們身上了。於是哭的哭,坐的坐,局麵才算定了。接著可又你要大碗,他要小碗,你說紅筷子好,他說黑筷子好;這個要幹飯,那個要稀飯,要茶要湯,要魚要肉,要豆腐,要蘿卜;你說他菜多,他說你菜好。妻是照例安慰著他們,但這顯然是太迂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