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十九世紀末葉詩人和小品文作家斯密士Alexander Smith對於流浪漢是無限地頌揚。他有一段描寫流浪漢的文章,說得很妙。他說:“流浪漢對於許多事情的確有他的特別意見。比如他從小是同密尼表妹一起養大,心裏很愛她,而她小孩時候對於他的感情也是跟著年齡熱烈起來,他倆結合後大概也可以好好地過活,他一定把她娶來,並沒有考慮到他們收入將來能夠不能夠允許他請人們來家裏吃飯或者時髦地招待朋友。這自然是太魯莽了。可是對於流浪漢你是沒法子說服他。他自己有他一套再古怪不過的邏輯(他自己卻以為是很自然的推論),他以為他是為自己娶親的,並不是為招待他的朋友的緣故;他把得到一個女人的真心同純潔的胸懷比袋裏多一兩鎊錢看得重得多。規矩的人們不愛流浪漢。那班膝下有還未出嫁姑娘的母親特別怕他——並不是因他為子不孝,或者將來不能夠做個善良的丈夫,或者對朋友不忠,但是他的手不像別人的手,總不會把錢牢牢地握著。他對於外表絲毫也不講究。
他結交朋友,不因為他們有華屋美酒,卻是愛他們的性情,他們的好心腸,他們講笑話聽笑話的本領,以及許多別人看不出的好處。因此他的朋友是不拘一類的,在富人的宴會裏卻反不常見到他的蹤跡。我相信他這種流浪態度使他得到許多好處。他對於人生的希奇古怪的地方都有接觸過。他對於人性曉得便透徹,好像一個人走到鄉下,有時舍開大路,去憑吊荒墟古塚,有時在小村逆旅休息,路上碰到人們也攀談起來,這種人對於鄉下自然比那在坐四輪馬車裏驕傲地跑過大道的知道得多。我們因為這無理的驕傲,失丟了不少見識。一點流浪漢的習氣都沒有的人是沒有什麽價值的。”斯密士說到流浪漢的成家立業的法子,可見現在所謂的流浪漢並不限於那無家可歸,腳跟如蓬轉的人們。斯密士所說的隻是一麵,讓我再由另一個觀察點——流浪漢和Gentleman的比較——來論流浪漢,這樣子一些一些湊起來或者能夠將流浪漢的性格描摹得很完全,而且流浪漢的性格複雜萬分(漢既以流浪名,自不是安分守己,方正簡單的人們),絕不能一氣說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