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蔡元培論人生·修養

第30章 仁 愛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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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己為群之理由有二:一曰,己在群中,群亡則己隨之而亡。今舍己以救群,群果不亡,己亦未必亡也;即群不亡,而己先不免於亡,亦較之群己俱亡者為勝。此有己之見存者也。一曰,立於群之地位,以觀群中之一人,其價值必小於眾人所合之群。犧牲其一而可以濟眾,何憚不為?一人作如是觀,則得舍己為群之一人;人人作如是觀,則得舍己為群之眾人。此無己之見存者也。見不同而舍己為群之決心則一。請以事實證之。一曰從軍。戰爭,罪惡也,然或受野蠻人之攻擊,而為防禦之戰,則不得已也。例如比之受攻於德,比人奮勇而禦敵,雖死無悔,誰曰不宜?二曰革命。

革命,未有不流血者也。不革命而奴隸於惡政府,則雖生猶死。故不憚流血而為之。例如法國一七八九年之革命,中國數年來之革命,其事前之鼓吹運動而被拘殺者若幹人,臨時奮鬥而死傷者若幹人,是皆基於舍己為群者也。三曰暗殺。暗殺者,革命之最簡單手段也。殲魁而釋從,懲一以儆百,而流血不過五步。古者如荊軻之刺秦王,近者如蘇斐亞之殺俄帝尼科拉司第二,皆其例也。四曰為真理犧牲。真理者,和平之發見品也。然成為教會、君黨、若貴族之所忌,則非有舍己為群之精神,不敢公言之。例如蘇格拉底創新哲學,下獄而被鴆;哥白尼為新天文說,見讎於教皇;巴枯寧道無政府主義,而被囚被逐,是也。

其他如試演飛機、探險南北極之類,在今日以為敢死之事業,雖或由好奇競勝者之所為,而亦有起於利群之動機者,得附列之。

選自《華工學校講義·德育篇》蔡元培

博愛及公益

博愛者,人生至高之道德,而與正義有正負之別者也。行正義者,能使人免於為惡;而導人以善,則非博愛者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