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博愛:胡適人生講演集

第33章 好政府主義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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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因當時加拿大與美國同患經濟之恐慌,歐洲移民尚受限製,我國希望取消移民法之奢望,焉能實現?此次在加拿大於大會之外,又以私人關係,提商此事,加拿大對此問題,極表同情,但因實際上經濟之困難,取消移民條例(移民法)尚難辦到。後經努力奔走之結果,得到一“一部分不根本推翻移民法”之折衷辦法。加拿大之移民法隻許外國之官吏,商人,及入大學之學生三種人入口,其中所謂商人,乃由加拿大政府行政法律規定,必有九千元資本,限定經營某種營業,運輸某種貨物,其法至苛。而所謂入大學之學生,更須有當地大學之許可證,方準入口。最近商議之幫助方法,即能由當地之大學發給入口者許可證,同時並請求加拿大政府,將商人入口之規定改變,以期得到移民之方便,是即不推翻移民法,而我國人民之入口得以減去絕對之限製也。此外並積極要求加拿大政府,修正移民法。中國人民每年入口數目,至少須與日本人民入口數目相等,此點能否成功,尚難預料。總之,我國代表此行,對於中國與加拿大之邦交,裨益頗多,而我國獲利亦弗淺鮮也。

此次會議,餘最以為不然者,即在大會席上皆似唱戲說官話。依餘之見,此次赴會者,率皆跋山涉水而來,即使大會席上不能公開商談,亦應私人談商,尋出解決之方案,雖曰不能實用,然亦可作參考,較諸無結果而散為善多矣。最奇者,日代表竟謂其不能自由說話,此雖區區小事,然亦可見對方之論調及其態度也。此外關於人與人之關係,更得到不少之良好收獲,代表間言談投機,更使國際中添得永久不朽之無形善感。

海外雜感

餘自海外歸國,甫及一月,在此一月中,無暇在各處演說。餘去美及歸國時間,共為四月。在美國加拿大逗留計三月零三天,無時間去用耳聽,用眼看,僅用嘴吃,嘴喝,嘴說。故無甚聞見可說。此次蔣(夢麟)太太,王(子文)太太找我說話,餘因婦女會成績卓著,彰彰在人耳目,故該會有所囑咐,不敢不遵。餘以無話可說,隻允談談“海外雜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