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愛的男女少年!我們的舊村裏我們可做的事業多得很咧!村上的鴉片煙燈還有多少?村上的嗎啡針害死了多少人?村上纏腳的女子還有多少?村上的學堂成個什麽樣子?村上的紳士今年賣選票得了多少錢?村上的神廟香火還是怎樣興旺?村上的醫生斷送了幾百條人命?村上的煤礦工人每日隻拿到五個銅子,你知道嗎?村上多少女工被貧窮逼去賣**,你知道嗎?村上的工廠沒有避火的鐵梯,昨天火起,燒死了一百多人,你知道嗎?村上的童養媳婦被婆婆打斷了一條腿,村上的紳士逼他的女兒餓死做烈女,你知道嗎?
有誌求新生活的男女少年!我們有什麽權利,丟開這許多的事業去做那避世的新村生活!我們放著這個惡濁的舊村,有什麽麵孔,有什麽良心,去尋那“和平幸福”的新村生活!
九,一,二六
學生與社會
今天我同諸君所談的題目是“學生與社會”。這個題目可以分兩層講:(一)個人與社會,(二)學生與社會。現在先說第一層。
個人與社會
(一)個人與社會有密切的關係,個人就是社會的出產品。我們雖然常說“人有個性”,並且提倡發展個性,其實個性於人,不過是千分之一,而千分之九百九十九全是社會的。我們的說話,是照社會的習慣發音;我們的衣服,是按社會的風尚為式樣;就是我們的一舉一動,無一不受社會的影響。
六年前我作過一首《朋友篇》,在這篇詩裏我說:“清夜每自思,此身非吾有:一半屬父母,一半屬朋友。”如今想來,這百分之五十的比例算法是錯了。此身至少有千分之九百九十九是屬於廣義的朋友的。我們現在雖在此地,而幾千裏外的人,不少的同我們發生關係。我們不能不穿衣,不能不點燈,這衣服與燈,不知經過多少人的手才造成功的。這許多為我們製衣造燈的人,都是我們不認識的朋友,這衣與燈就是這許多不認識的朋友給與我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