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克利夫的辦公室後,我在回家的路上征求了一下媽媽的意見。我問她,約蒂芬妮見個麵是不是擺脫她的最好方法。媽媽說:“你不應該試圖擺脫誰。你需要朋友,帕特。每個人都需要朋友。”
我沒有再說什麽。恐怕媽媽正在想方設法讓我愛上蒂芬妮,每次她把蒂芬妮稱作我的“朋友”時臉上都會露出笑容,而且眼中充滿了渴望。這讓我非常苦惱,在我們家,媽媽是唯一不討厭妮可的人。我知道每次出門跑步的時候媽媽都會向窗外張望,等我回來的時候,她就會跟我打趣說:“我看到你的朋友又出現了。”
媽媽把車開進了車道,關掉了發動機,然後說道:“如果你想帶你的朋友出去吃飯,我可以借給你錢。”她說到“朋友”這個詞兒時的語氣聽起來還是那麽刺耳。我一句話也沒說,媽媽突然做出了一個最為古怪的舉動--她哧哧地笑了起來。
在地下室完成各項健身活動後,我套上一個塑料袋,然後走到房前的草坪上舒展身體,我看到了蒂芬妮,她正在我父母家所在的街區來回慢跑呢。我告訴自己去邀請她共進晚餐,從而終止這種令人瘋狂的日子,重新找回一個人自由自在跑步的生活。可是,我並沒有去跟蒂芬妮說晚餐的事兒,而是徑直跑了起來,隨後蒂芬妮就跟了上來。
我沿著克林斯大街往前跑,經過了那裏的高中,跑向距離坎登最近的社區,經由黑馬路到了奧克林,然後沿著肯德爾大道跑向奧克林中學,往上經過莊園酒吧跑向白馬路,左轉後進入水晶湖大街,最後一直跑到威斯蒙特。跑到餐廳所在的位置後,我轉過身來開始在原地慢跑。蒂芬妮隨後也跑過來了,她看著自己的雙腳,也開始在原地慢跑。
“嗨,”我對她說道,“你想在這家餐廳與我共進晚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