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故鄉的原風景(指尖上的中國)

第4章 人之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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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母親

文 / 鄒韜奮

說起我的母親,我隻知道她是“浙江海寧查氏”,至今不知道她有什麽名字!這件小事也可表示今昔時代的不同。現在的女子未出嫁的固然很“勇敢”地公開著她的名字,就是出嫁了的,也一樣地公開著她的名字。不久以前,出嫁後的女子還大多數要在自己的姓上麵加上丈夫的姓;通常人們的姓名隻有三個字,嫁後女子的姓名往往有四個字。

在我年幼的時候,知道擔任商務印書館出版的《婦女雜誌》筆政的朱胡彬夏,在當時算是有革命性的“前進的”女子了,她反抗了家裏替她訂的舊式婚姻,以致她的頑固的叔父宣言要用手槍打死她,但是她卻仍在“胡”字上麵加著一個“朱”字!近來的女子就有很多在嫁後仍隻由自己的姓名,不加不減。這意義表示女子漸漸地有著她們自己的獨立的地位,不是屬於任何人所有的了。但是在我的母親的時代,不但不能學“朱胡彬夏”的用法,簡直根本就好像沒有名字!我說“好像”,因為那時的女子也未嚐沒有名字,但在實際上似乎就用不著。像我的母親,我聽見她的娘家的人們叫她做“十六小姐”,男家大家族裏的人們叫她做“十四少奶”,後來我的父親做官,人們便叫做“太太”,始終沒有用她自己名字的機會!我覺得這種情形也可以暗示婦女在封建社會裏所處的地位。

我的母親在我十三歲的時候就去世了。我生的那一年是在九月裏生的,她死的那一年是在五月裏死的,所以我們母子兩人在實際上相聚的時候隻有十一年零九個月。我在這篇文裏對於母親的零星追憶,隻是這十一年裏的前塵影事。

我現在所能記得的最初對於母親的印象,大約在兩三歲的時候。我記得有一天夜裏,我獨自一人睡在**,由夢裏醒來,朦朧中睜開眼睛,模糊中看見由垂著的帳門射進來的微微的燈光。在這微微的燈光裏瞥見一個青年婦人拉開帳門,微笑著把我抱起來。她嘴裏叫我什麽,並對我說了什麽,現在都記不清了,隻記得她把我負在她的背上,跑到一個燈光燦爛人影憧憧往來的大客廳裏,走來走去“巡閱”著。大概是元宵吧,這大客廳裏除有不少成人談笑著外,有二三十個孩童提著各色各樣的紙燈,裏麵燃著蠟燭,三五成群地跑著玩。我此時伏在母親的背上,半醒半睡似的微張著眼看這個,望那個。那時我的父親還在和祖父同住,過著“少爺”的生活;父親有十來個弟兄,有好幾個都結了婚,所以這大家族裏看著這麽多的孩子。母親也做了這大家族裏的一分子。她十五歲就出嫁,十六歲那年養我,這個時候才十七八歲。我由現在追想當時伏在她的背上睡眼惺鬆所見著的她的容態,還感覺到她的活潑的歡悅的柔和的青春的美。我生平所見過的女子,我的母親是最美的一個,就是當時伏在母親背上的我,也能覺到在那個大客廳裏許多婦女裏麵,沒有一個及得到母親的可愛。我現在想來,大概在我睡在房裏的時候,母親看見許多孩子玩燈熱鬧,便想起了我,也許躡手躡腳到我床前看了好幾次,見我醒了,便負我出去一飽眼福。這是我對母親最初的感覺,雖則在當時的幼稚腦袋裏當然不知道什麽叫做母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