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一方麵,人們一定會期望遇到反對的意見。“那麽好吧,如果連冥頑不化的不可知論者也承認,這些宗教觀點是不能為理性所駁倒的,那麽,既然這些宗教觀點——口頭流傳下來的教義,人類的一致讚同,以及它們所提供的一切安慰——這麽理直氣壯,那我為什麽還不相信它們呢?”的確,為什麽不相信呢?正如不能強迫一個人相信它們一樣,也不能強迫一個人不相信它們。但是,切不可滿足於自欺欺人,切不可認為,這些證據就能使我們走上正確的思維道路。如果曾經有一個站不住腳的借口,那我們現在就可以提出來。無知就是無知,誰也沒有權力相信人們能從無知中獲得任何東西。在其他事情上,任何一個聰明人都不會這樣不負責任地魯莽行事,或者滿足於以這些虛弱無力的證據來支持他的意見和他所采取的觀點。隻有在那些最至高無上和最神聖不可侵犯的事情上,他才允許自己這樣做。其實,這是當一個人早已脫離了這種宗教信仰之後,試圖做出道貌岸然的偽裝,使人認為他仍然堅定不移地信仰宗教。在涉及到宗教問題的地方,對於每一種可能的不誠實和思想上的不端行為,人們都會自覺有罪。哲學家們把這些詞的意義曲解得麵目全非,再也沒有原來的含義了。他們把“上帝”這個名字變成了某種自己杜撰出來的、模糊不清的抽象概念;這樣一來,他們就可以在世人麵前偽裝成自然神論者,偽裝成信奉上帝的人,甚至可以自吹自擂,說他們已經發現了一個更崇高、更純正的關於上帝的概念,盡管他們的所謂上帝無異於一種幻影,而絕不再是宗教教義的偉大人物了。批評家們堅持把承認在宇宙麵前覺得人是那樣微不足道和軟弱無能的人都描述為“篤信宗教”的人,雖然形成宗教實質的並不是這種感覺,而隻是在這種感覺之後所采取的其他措施,即對尋求克服這種感覺而做出的反應。相反,有的人並沒有更深入一步,而隻是卑躬屈膝地默認了人類在大千世界中所起的微不足道的作用,在這個詞的最真實的意義上說,這樣的人是違背了宗教原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