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在療養院住院的時候,我遺憾地發現,我的一個很近的親戚和我患的是同一種疾病——是這種疾病迫使我住院治療。在給這個親戚的信中,我建議他去看一個專家,一個知名教授,他正在對我進行治療,我對他的學術權威性非常滿意。但另一方麵我也有理由對他表示憎恨。原因是這樣的,前不久,我讓這個教授為我開一張證明,但被他拒絕了,這個證明對我來說很重要。我的這個親戚在給我的回信中指出了我的一個筆誤,我馬上就意識到出現這個筆誤的原因了,在我的信中有這樣的句子:‘因此,我建議你馬上去insult(侮辱)X教授。’”當然,我本來要用的詞是“consult”(谘詢)。我要指出的是,就我的拉丁語和法語的水平而言,即使疏忽也不會出現這樣的失誤。
18.寫作時的漏字自然也是筆誤的一種。塔納爾(Dattner,1911)報告了一個“曆史失誤”的有趣例子。在一次立法會議上,奧地利和匈牙利的代表在討論金融方麵的問題,兩個國家於1867年達成了“一致”。但在匈牙利語的譯文中,“實際的”這個詞被漏掉了,達納爾認為這個漏字現象似乎是可以理解的,這表明匈牙利國會法案的起草人對奧地利的一種潛意識的願望:通過這個失誤表明奧地利不可能有什麽發展。
我們也完全有理由認為,在書寫或抄寫的過程中對同一個單詞的重複——“經驗重複”(perseveration)——同樣也具有重要的意義。如果書寫的人重複寫了一個他已經寫過的詞,這說明,他不能輕易地擺脫這個詞,在這一點上,他應該多做些說明,但他卻忘記了這樣去做。在抄寫時出現的經驗重複的現象可以解釋為對這種說法——“我也如此”——的替代。在我麵前的一份材料上,作者長篇大論地闡述著自己的醫學觀點,在對一個重要的段落的抄寫的部分,我發現了一處經驗的重複,我對這個現象的解釋是這樣的:透過他的這種非人格的作用,這個抄寫者是在表明自己的觀點:“就是我的觀點”或“和我們的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