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可以相當有把握地論述這一生活時期的作用。神經症似乎隻是兒童時期到6歲為止獲得的,盡管其症狀可以很久以後才表現出來。兒童期神經症的表現時間可以很短甚至被人忽略。在每一病例中,後期的神經症疾病都與童年的預兆有著密切的聯係。有可能的是,所知的創傷性神經症(由於過度的驚嚇或者嚴重的身體打擊,像鐵路事故、活埋等等)是例外,它們與童年期決定因素的關係至今未得到證實。闡明為什麽在童年期的開始階段容易得病並不困難。我們知道,神經症是自我的錯亂,所以,兒童期的自我是脆弱的、不成熟的、沒有抵抗力的,不能處理長大後很容易處理的事情,這是毫不奇怪的。在這種情形下,內部的本能衝動和外界的刺激可以作為“創傷”而活動,尤其是它們在中途與某種先天傾向性相匯合的時候,孤立無援的自我想借逃避(壓抑)對它們進行防禦,但這種方法變得無效了,而且對未來發展有永久性的妨礙。自我受到的最初經驗的損害是極不相稱的巨大,超出了人們的想象。而我們隻是有必要做這樣的類比,用針來刺細胞分裂活動中的細胞體(就像在Roux實驗中那樣)和用針來紮最終出自這些細胞的成熟的動物,結果是不同的。沒有人不帶有這種創傷體驗,也沒有人能逃脫創傷體驗引起的壓抑。然而,自我方麵的這種有問題的反應也許是這同一時期提出要達到的另一人生目的所必不可缺的。在這短短的幾年內,幼小的兒童必須成為一個文明人,要以不可思議的簡縮形式走過人類文化發展的漫長道路。這可能是遺傳組織造成的,但如果沒有後天的撫育,作為超我的先驅的父母的影響,用禁令和懲罰對自我活動加以約束,鼓勵或強迫壓抑的機構等這一類額外幫助,實現這一任務幾乎是不可能的。因此,我們一定不要忘記,在神經症的決定因素中包括有文化的影響。我們可以看到,野蠻人很容易保證健康,文明人則不容易。所以,一個不受禁止的、有力量的自我的要求是可以理解的。然而,我們生活的時代告訴我們,在最深刻的意義上,這種要求是與文明敵對的。由於家庭的撫育代表著文明的要求,我們務必牢記人類種族的生物特性——兒童依存性的漫長時期——在神經症病因方麵的巨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