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仍采用我們已幾次提到的用一個半弗洛林買三張票的夢為例(我可以向你們保證我起初選這個例子並非出於特別的考慮),你們知道這個隱夢思想是:夢者聽到她的朋友剛訂婚,由此對自己結婚太早感到後悔,認為自己當初如果耐心等待的話,有可能會嫁給一個更好的丈夫,因此,她對於現在的丈夫內心中有點蔑視。我們還知道這些隱夢思想之所以成為夢的願望,是出於一種窺視欲望,想因此可以自由地看戲,這也很可能是要看婚後有什麽結果的一種古老的好奇心的產物。像我們所知道的那樣,兒童的這種好奇心通常指向其父母的**,它是一種幼稚的好奇心,並且成人若仍保留這種好奇心,一種本能的衝動,那麽它起源於嬰兒時期。但是這個例子中夢者前一天所得到的消息並不會引起窺視願望,而是引起惱怒和悔恨。這個滿足願望的衝動在第一個例子中與隱夢思想無關,而且我們能夠在分析時不考慮這種衝動,並得出釋夢的結果,但是惱怒自身則不能產生夢。想到“結婚這麽早真是太愚蠢”,決不足以形成夢,除非是這種思想引起了以前的那種要看結婚後有何結果的願望。那麽這種願望構成夢的內容,而用去劇院來代替結婚,這種形式則是早期願望的滿足:“現在我可以去劇院看任何曾經被禁止的東西,而你不能!我已結了婚,而你必須等待!”夢者目前的狀況以這種方式被轉化成它的反麵,而過去的勝利取代了她新近的失敗。結果,窺視願望和自誇的感覺同時都得以滿足。而這種滿足決定了顯夢內容,就顯夢來說,夢者坐在劇院內,而她的朋友則不允許進入。夢的另外一部分,則表現為這種滿足情況的所有難以理解的變動形式,其背後卻隱藏著隱夢思想。夢的解釋必須置那些代表願望滿足的部分於不顧,而尋求其背後所隱藏的不快的隱夢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