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麵,我們已討論的神經係統和心理的特性解釋了許多癔症患者一兩個非常熟悉的特征。在休息狀態時,他們神經係統所釋放的過剩的興奮決定了他們不能耐受一種單調乏味的生活——即在疾病發生後,驅使他們渴望各種感覺,用各種“事仵”打破他們無效生活的單調,而最突出的事件是取決於事情病理現象的性質。他們常常用自我暗示而達到這個目的。他們因病態的需求,導致愈來愈沿著這途徑發展,就像疑病症的人害怕生病一樣,這是判斷癔症的一個非常明顯的特征。我熟悉一個癔症女士,她常受到非常嚴重的健康損害的折磨,這隻不過是她自己認為如此,她周圍的那些人或她的醫生都不這樣認為。如果她沒什麽事,她常玩弄各種詭計,而當她一個人在自己房裏時,她會自我驗證自己是不正常的。因為她的情緒實際上明顯的不健康,又不能滿意地卸脫她的責任,因而她試圖以自己的眼光,用這樣的行為為自己辯護。另一個病人,是個非常病態的女士,有病態的良心感,對自己完全不信任,對某事愧疚的十足的癔症現象,因為她說過,如果她確實不要做什麽的話,她無須使其存在。當她的左腿麻痹被誤診為脊柱疾病時,她感到極大的解脫,當告知她這“僅僅是神經質”的並能消失時,就足以使她產生良心上的一陣嚴重的劇痛。由於病人期望自己有病的需求促使她信服自己,她使他人相信她真有病。當這種需求進一步與病房的單調所致的痛苦聯係起來時,則產生愈來愈多的新症狀這一趨向得以最充分的發展。
然而,如果說這是轉變成欺騙和實際上的假裝(我想我們現時所犯的錯誤是否定假裝,這與過去我們認可假裝一樣是犯錯誤),這不是基於癔症的素質,而是莫比斯很貼切地所說的:是基於複雜的其他形式的退化——即固有的道德上的自卑感。同樣,當某人存在天生的興奮而情緒不好時,也成為一個具有自私自利方式為特征的受害者,這種特征就是容易產生慢性的健康問題,即“惡液質的癔症”。順便說一下,“惡液質的癔症”患者比起癆症後階段的惡性病人要少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