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曆史研究法

第17章 史跡之論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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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嚐言之矣:事實之偶發的,孤立的,斷滅的,皆非史的範圍。然則凡屬史的範圍之事實,必其於橫的方麵,最少亦與他事實有若幹之聯帶關係;於縱的方麵,最少亦為前事實一部分之果,或為後事實一部分之因。是故善治史者,不徒致力於各個之事實,而最要著眼於事實與事實之間此則論次之功也。

史跡有以數千年或數百年為起訖者其跡每度之發生,恒在若有意識無意識之間,並不見其有何等公共一貫之目的,及綜若幹年之波瀾起伏而觀之,則儼然若有所謂民族意力者在其背後。治史者遇此等事,宜將千百年間若斷若續之跡,認為筋搖脈注之一全案,不容以枝枝節節求也。例如我族對於苗蠻族之史跡,自黃帝戰蚩尤,堯舜分背三苗以來,中間經楚莊之開夜郎,漢武帝通西南夷,馬援諸葛亮南征,唐之於六詔,宋之於儂智高……等事,直至清雍乾間之改土歸流,鹹同間之再平苗討杜文秀,前後凡五千年,此問題殆將完全解決。對於羌回族之史跡,自成湯氏羌來享,武王征師羌以來,中間經晉之五涼,宋之西夏……等等,直至清乾隆間**平準回,光緒間設新疆行省,置西陲各辦事大臣,前後凡四千年,迄今尚似解決而未盡解決。對於匈奴之史跡,自黃帝伐獯鬻,殷高宗伐鬼方,周宣王伐狁以來,中間經春秋之晉,戰國之秦趙,力與相持,迄漢武帝和帝兩度之大膺懲,前後經三千年,茲事乃告一段落。對於東胡之史跡,自春秋時山戎病燕以來,中間經五胡之諸鮮卑,以逮近世之契丹女真滿珠前後亦三千年,直至辛亥革命清廷遜荒,此問題乃完全解決。至如朝鮮問題,自箕子受封以來,曆漢隋唐屢起屢伏,亦經三千餘年,至光緒甲午,解決失敗,此問題乃暫時屏出我曆史圈外,而他日勞吾子孫以解決者,且未有已也。如西藏問題,自唐吐蕃時代以迄明清,始終在似解決未解決之間,千五百餘年於茲矣。以上專就本族對他族關係言之,其實本族內部之事,性質類此者亦正多。例如封建製度,以成周一代八百年間為起訖;既訖之後,猶二千餘年時時揚其死灰,若漢之七國,晉之八王,明之靖難,清之三藩,猶其俤影也。例如佛教思想,以兩晉六朝隋唐八百年間為起訖;而其先驅及其餘燼,亦且數百年也。凡此之類,當以數百年或數千年間此部分之總史跡為一個體,而以各時代所發生此部分之分史跡為其細胞將各細胞個個分離,行見其各為絕無意義之行動;綜合觀之,則所謂國民意力者乃躍如也。吾論舊史尊紀事本末體,夫紀事必如是,乃真與所謂本末者相副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