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古代哲學史

第28章 荀子(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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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標準的”知識論,與孟子的學說,大概相似。孟子說:“規矩,方員261之至也;聖人,人倫之至也”,正與荀子的“聖也者,盡倫者也;王也者,盡製者也”同意。他兩人都把“法聖王”看作一條教育的捷徑。譬如古人用了心思目力,造下規矩準繩,後世的人依著做去,便也可做方員平直。學問知識也是如此。

依著好榜樣做去,便也可得正確的知識學問,便也可免了許多謬誤。這是荀子“止諸至足”的本意。

三、名學。荀卿的名學,完全是演繹法。他承著儒家“春秋派”的正名主義,受了時勢的影響,知道單靠著史官的一字褒貶,決不能做到“正名”的目的。所以他的名學,介於儒家與法家之間,是儒法過渡時代的學說。他的名學的大旨是:

凡議,必將立隆正,然後可也。無隆正則是非不分,而辯訟不決。故所聞曰:

“天下之大隆(下舊有也字。今據久保愛所見宋本刪),是非之封界,分職名象之所起,王製是也。”故凡言議期命以聖王為師。(《正論》)傳曰“天下有二:非察是,是察非”,謂合王製與不合王製也。天下有不以是為隆正也,然而猶有能分是非治曲直者耶?(《解蔽》)他的大旨隻是要先立一個“隆正”,做一個標準的大前提。凡是合這隆正的都是“是的”,不合的都是“非的”。所以我說他是演繹法的名學。

荀子講“正名”隻是要把社會上已經通行的名,用國家法令製定;製定之後,不得更改。他說:262

故王者之製名,名定而實辨,道行而誌通,則慎率民而一焉。故析辭擅作名,以亂正名,使民疑惑,人多辨訟,則謂之大奸,其罪猶為符節度量之罪也。故其民莫敢為奇辭以亂正名。故其民愨,愨則易使,易使則功(功舊作公,今依顧千裏校改)。其民莫敢為奇辭以亂正名,故一於道法而謹於循令矣。如是,則其跡長矣。跡長功成,治之極也。是謹於守名約之功也。(《正名》)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