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Essence of Happiness
佚名/Anonymous
我住在好萊塢迪斯尼樂園,那裏全年陽光普照。你可能認為生活在那麽富於魅力、充滿樂趣的地方,一定比其他地方的人更幸福。如果這麽想,你可能對幸福的真諦有些誤解。
很多聰明的人仍將幸福等同於樂趣。其實,樂趣和幸福的共同之處極少,或者說根本就沒有。樂趣是行為過程中的感受,而幸福是我們行為過後的感受,它是一種更為深刻、持久的感情。
人們堅信充滿歡樂、遠離痛苦的生活方式就等於幸福。實際上,這樣反而減少了他們獲得真正幸福的機會。如果歡樂和愉快等同於幸福,那痛苦就等同於不幸。其實恰恰相反,多數情況下,能帶來幸福的事物往往包含諸多痛苦。
所以說,許多人所逃避的艱難困苦恰恰是真正幸福的源泉。這些人害怕那些必定會帶來痛苦的事情,如結婚、撫養子女、提高專業技能、承擔宗教義務、社會服務或慈善事業、提升自我等。
盡管一個單身者對約會越來越不感興趣,但當你問他為什麽還不想結婚時,如果他很誠實,就會告訴你,他怕承擔責任。因為承擔責任確實是一件痛苦的事情。獨身生活充滿著樂趣、冒險和**。婚姻雖然也有如此體驗,卻大為遜色。
同樣,選擇不要孩子的夫妻都有一種觀點,即寧可要不痛苦的歡樂,也不要痛苦的幸福。他們可以隨時出去吃飯、旅遊,想睡到多晚就睡多晚。而有孩子的夫妻,能睡上一整晚,或有三天假期,算是幸運的了。我想,任何夫婦都不會用“樂趣”這個詞來形容撫養孩子。
但是,不要孩子的夫婦永遠也體會不到,擁抱孩子或晚上給孩子掖好被子時的愉悅。他們永遠不知道,看著孩子長大或者逗弄兒孫的樂趣。
然而,這些形式的樂趣在任何意義上都稱不上是我所謂的幸福。寫作、撫養孩子、增進與妻子的感情、為社會做些善事——這些給我帶來的幸福遠比娛樂帶來的樂趣要多。要知道,娛樂是轉瞬即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