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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學會與室友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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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rning How to Be Roommates

埃爾莎·林奇/Elas Lyunch

我向來都很邋遢,後來,我把這個缺點歸咎於天性使然,並且嘴邊常常掛著這樣的話:雜亂是獨特的天賦和才華的體現。然而,進入大學以後,我仍然沒有為自己的邋遢找出很好的理由,這個習慣依舊。我的室友似乎也沒覺得這個毛病對我的遠大前程起了多大作用。

我不知道學校為什麽會把我們安排在一間宿舍,我覺得她們再也挑不出兩個比我們差距更大的人住在一塊兒了。基姆是一個非常有條理的女孩,她的每件物品上都貼著標簽,每件東西都放在特定的地方,她甚至還有一個可愛的小筆筒,並且在使用!我的空間卻到處是碎紙片和一些零零碎碎的東西。我認為鉛筆應該放進筆筒,可我從來沒有那樣做過。

我和基姆都從對方身上“獲益匪淺”。她收拾得越來越整潔,我搞得越來越亂。她抱怨我把髒衣服丟得亂七八糟,我抱怨她在房間裏使用有刺激味道的消毒水,熏得我頭疼。她把我的衣服推到一邊,我就把自己的一本書丟到她擺放得很整齊的書桌上。

十月份的一個晚上,矛盾終於激化了,決定性的時刻降臨了。基姆走進宿舍,有點兒生氣,因為我的一隻鞋(不知何故)跑到了她的床下麵。我不認為這事有多麽嚴重,她卻勃然大怒!她把那隻鞋撿起來,朝我這邊扔了過來,不偏不倚,台燈被撞到了地上,燈泡摔碎了,掉落在我當晚準備疊的衣服上。我驚恐地從**跳了下來,當即破口大罵她冷漠、野蠻。她以同樣的粗話回擊我,最後,我們兩個人都跑到門口,想先摔門走人。

我們不可能再同住一間宿舍了,哪怕隻是一兩天都不行,對此我深信不疑,如果不是她接的一個電話,我可能連一個晚上都無法堅持。夜已經很深了,我們兩個人都氣呼呼地坐在各自的**,房間裏彌漫著無聲的詛咒。我真不明白,我們怎麽又折回來了,居然又待在同一間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