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國學十八篇

第199章 略論讀史之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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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史之法,一時言之不盡。今略論其大概,分三層言之。先明史之大體,次論史之優劣,三示讀史之宜忌。

一、史之大體

自古相傳,動則左史書之,言則右史書之。言為《尚書》,事為《春秋》。其實不然。《春秋》經文固是紀事,《尚書》則不專紀言,紀事之處亦多,特是未成之史。所謂史料者爾。《尚書》之外有《逸周書》,與《尚書》性質相同,紀事而亦紀言,要皆未經編次之史料也。

《春秋》與《左傳》為表裏。《左傳》兼備事言,是故拘於事言之分,正未必然。後人論史,以紀傳之體為正史,編年之體為古史。論其性質,則本紀仍為編年,唯與《春秋》不甚同耳。無本紀,編年不能成。史公作本紀,複作表以輔之,年經月緯,較《春秋》為詳。

紀表之外,有世家,有列傳。世家唯《史記》可有之,後不當有。列傳變《春秋》之體,《春秋》以事為主,列傳以人為主也。《史記》之八書與他史之誌,職官等於《周禮》,《禮誌》等於《儀禮》,《天官》、《地理》,古所未有。

《禹貢》雖略載山川,而不詳郡國。《樂誌》詳載郊祀歌,體類《詩經》。蓋馬、班之意,在隱括六經之旨而成文。故於《書》、《詩》、《禮》、《樂》無所不該。論其大體,則主於《春秋》也。

後人以為紀傳之體不主於事,而主於人,於是有繁省不明之弊。如語在《項籍傳》,語在《高祖紀》。參差回互,繳繞不清。故荀悅、袁宏仍有編年之作。編年之史,在昔隻有《春秋》而已。劉知幾謂凡紀言之文,應別立一種。然不善編排,史籍將變為文集。章實齋以之修誌,此為好奇,未可法也。

世家之體,原本封建。封建既廢,即無所謂世家。載記之名,較世家為妥,始於《東觀漢紀》,記光武初群雄並起之事。當時群雄皆各稱帝以號召,故不應稱曰世家。然陳涉之事,及身而止,亦不應稱世家。如稱載記,與晉十七國之事相同,即無可非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