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麵我再來談談技巧問題。我曾不止一次提過,厄娜常會在分析期間突然勃然大怒。她的憤怒發作與施虐衝動常常伴有對我的威脅。而分析能夠釋放強迫性神經症的強烈情感已是一個常見的事實;與成人相比,在孩子身上的這種釋放往往會通過更加直接與不可控的方式表現出來。在分析一開始我就清楚地告訴厄娜她不能夠對我進行身體上的攻擊,但她可以有很多種別的方式來發泄情感。她可以把玩具摔爛或者切斷,踢倒小椅子,亂扔靠墊,在沙發上踩來踩去,把水打翻,在紙上亂塗,弄髒玩具與水槽,或者突然開始辱罵等等。我對這些行為絲毫不加阻止。與此同時,我會對她的憤怒進行分析,這往往能夠減輕、有時甚至能夠完全消除她的憤怒。在治療期間如果遇到孩子情緒爆發,我們有三個技巧因素可以考慮:(一)我們必須讓孩子保持部分情緒的可控,但隻有在現實中有需要的時候,我們才可以如此要求孩子;(二)如果在現實中無此需要,則孩子可以胡亂發泄情緒;(三)通過持續解析,並從當前的情境回溯到以前的情境,孩子的情緒便可以緩釋甚至消除。
當然,在何種程度上運用這些方法還是有很大差異的。例如,對於厄娜我設計了如下計劃:有一段時間,當我宣布診療結束的時候,她常常會暴怒,所以我就通過讓診室的門大開的方式來製止她發怒,因為我知道如果來接她的人看到她發怒,她會很難堪。我必須說,這個階段我的診室就像戰場一樣一片狼藉。到分析後期,她會迅速地將靠墊丟下然後滿意地離開;到後來,她已經完全能夠平靜地離開診室了。另一個是彼得(三歲零九個月)的例子,有一個階段他也會暴怒,並伴隨暴力。而到分析後期,他會很自然地指著一個玩具說:“我能夠很容易地想象我把它弄壞了。”[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