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場上古今一例,都有個講究,但凡往大堂上一坐,就想端一種可以為萬民表率的風範,仿佛沒有這種風範,就顯不出他這個官兒高人一等的價值來。儉,也是這麽個德行。
有清一代,曆鹹豐、同治、光緒三朝官至戶部尚書、軍機大臣的閻敬銘,就是這樣一個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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閻敬銘,字丹初,陝西朝邑人。道光二十五年(1845)進士,選庶吉士,散館改戶部主事。當年胡林翼幹湖北巡撫,閻敬銘總司糧台營務,累遷至郎中,擢升為四品京堂。胡林翼請病之時,曾經幾次上疏保薦,讓閻敬銘當上了按察使。
同治元年(1862),胡林翼的後任嚴樹森也推舉閻敬銘為“湖北賢能第一”,讓他再上層樓,當上了湖北布政使。之後因為父親過世,閻敬銘丁憂回鄉治喪,治喪之後立刻奪情起用,上命再回軍旅,人還沒到任,詔書又來了,給了他一個肥缺:山東鹽運使,並署理山東巡撫差事。閻敬銘仍舊謹守分際,上疏請求能夠讓他完成守孝三年的禮製,上命不許,讓他在山東淄川督軍,征剿到處流竄的“教匪”。
當時,山東“教匪”已經打到新泰,撚、幅各部犯鄒、曲阜,降眾竄至陽穀、聊城。有個已經革職的參將宋景詩引降眾屯東昌,據地自立,頗有梁山泊宋江的勢頭,這降了又叛的地方勢力最是當朝者的忌諱,閻敬銘飭按察使丁寶楨討之,令曰:“使一匪潛渡者,殺無赦!”這話叫丁寶楨事後想起來不寒而栗,曾經跟幕吏們說:“當是時,憑軒而立,俯首臨池,予頹然自顧,官耶?匪耶?豈能辨耶?”
《清史稿》的本傳記載閻敬銘奏言抽調綠營兵練騎隊,朝旨允行,令即遣散募勇。敬銘言:
東省變故頻仍,亂甫定,降眾未必革心。綠營廢弛已久,驟裁勇易啟戎心。臣不敢為節嗇帑項浮詞遺後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