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看起來滿美好的。
當你牽著一個小頑童上街購物,大部分的店員小姐會以誇耀、澎湃的神情說:“哎呀!小弟弟,你好可愛喲!幾歲呢?”這小子已學會報數,豎一拇指一食指,大聲答:“懶——歲!”你不好意思地補充:“剛滿兩歲,發音不標準!”店員不知怎的羨慕得口水快流出來:“這時候的小孩最最最好玩了,像小天使好可愛啊!來,阿姨送你一個氣球球,你喜不喜歡氣球球呀?”
氣球?你的腦海浮出一串亂碼:我不就是超級大氣球嗎?成天被他鬥得氣鼓鼓的!還說可愛?可(咬牙,自齒縫發音)——愛個頭咧!天使?我這種人怎麽可能生出天使?你自言自語的內容,像個粗魯的媽媽。
所以,讓我們承認吧!“媽媽手掌股份有限公司”早已剪彩、開幕了。這公司的主要業務是:媽媽用手掌打小孩的屁股。
怎麽可以“打”小孩呢?人道主義者、宗教家、心理學家、教育家一起怒視你——即使隻是心裏浮現的畫麵,也夠你慚愧好一會兒。不過,這種“愧疚”藥效持續不長,如每十二小時得吃一粒的咳嗽膠囊,你的“愧疚”也進入量產階段。換言之,每日,你都有強烈欲望豎起手掌——為了不打他,隻好打牆壁、枕頭或蚊子。
依我觀察及體驗,能夠不以手掌相向的人大約是:一、修行已臻菩薩境,能以大慈大悲涵育“頑皮”眾生。二、非親自照顧小孩者,當小蠻牛作亂時,他不在現場,故不必收拾殘局,自然能持盈保泰、心寬體胖。三、有人協助,譬如:家裏請了管家、菲媽。
如果不屬於以上三類,那麽,那位原本氣質高雅、舉止端莊、聲音宛似黃鶯出穀的女性,就這麽進入女人生命中最響亮的“破鑼”階段,鎮日龍眼(杏眼已失)圓瞪,扯開破鑼大嗓,朝四麵八方練丹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