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了個女兒
這是個怪題目,因為內容怪得難以定題。根據太原地方誌的資料的歸類命名,也隻能稱之為“錯案之一”,也有稱這個真實案例為“太原張玉姑之獄”,那就更不對了:因為張玉姑並未涉案,在這一連串的案子裏,她連一秒鍾的牢獄之災都沒撞上過——甚至可以這麽說:她一輩子也沒有進過衙獄。所以寧可換上如今這個題目,與《花田錯》相映照,都是**奔惹的禍。
張玉姑是太原首富張龍田的二女兒。上頭有個姐姐金姑,嫁給西門外豪紳,人稱“十裏大戶”的李氏。李大戶坐擁千畝良田,可惜財星高、壽星照不到,早早便病倒了,金姑過門不幾年便守了寡。李大戶親族稀少,門庭冷落,雖無爭產之人,卻乏躬耕之力;金姑自己又不懂田事,隻好今年三分、明年半畝地賣田維生,打主意賣它個百兒八十年也還足夠應付吃穿。是以人稱“金寡婦”,反而沒去本姓、夫姓,十足是個寡婦了。
玉姑自幼也許了人家,仍是同鄉,姓曹。曹家翁這一向在南中做生意,不大返鄉。兒子大了些時便接往服賈之處學買賣,一直沒上張家來迎娶。玉姑年紀還小時不覺得什麽,長到十六七歲以上,有旁人來說親的了,張龍田就不自在了。到處打聽曹家父子下落。不問還好,一問問出個饑荒來,說曹家父子早就客死異鄉了。張龍田於是跟女兒商議,看是不是另外許配一家。玉姑說:“路上的傳言聽不得,即便是聽了,也不能信;即便是信了,兒已許為曹家媳婦,豈有再嫁之理呢?”
張龍田沒有子嗣,正想倚仗著財富贅一個女婿,以延宗祀,哪裏會聽女兒的?於是立刻請了媒妁,跟同裏一戶姚姓人家說了,要贅那姚家兒子進門。姚家門檻兒低些,自然是同意的。
眼看連迎娶的日子都訂了,忽然曹家那兒子從南方回來了,把張龍田嚇了一大跳,再看他行李狼狽,當然要追根究底。一問才明白:他親家翁在生意上跟人有了糾紛,一場官司打下來,生意也凋零了,身體也悶忿出病來,道途傳言對了一半兒:曹家翁果然是死了,遺囑教兒子來投奔嶽父,看看能否早日完婚,籌措一筆銀錢,到南方去將父親的靈櫬扶歸安葬。在張龍田而言,不免有幾分竊喜:幸而他早知毀婚,沒有耽誤女兒的終身大事,眼前之計,就是如何打發曹家這年輕人滾蛋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