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
(丁)次,答。
沙門曰:諦聽善攝,為汝說之。所言止者,謂知一切諸法,從本已來,性自非有,不生不滅。但以虛妄因緣故,非有而有。然彼有法,有即非有,唯是一心,體無分別。作是觀者,能令妄念不流,故名為止。所言觀者,雖知本不生,今不滅,而以心性緣起,不無虛妄世用。猶如幻夢,非有而有,故名為觀。
諦聽者,審實而聽,一心而聽。若身在道場,而妄想紛馳,即非諦聽。此聞慧也。善攝者,善,善巧也。攝,收攝也。謂將一切妄想放下,將心攝在聽處。蓋必善巧收攝其心念,方能諦聽。此思慧也。從聞、思而起修,三慧具足,方是真聞法人。此“諦聽善攝”句,是誡詞。下“為汝說”之句,是許詞。若不能諦聽善攝,說複何益?故先誡後許也。自此以下,正示止觀矣。講者固須廣說,聽者宜擇要而行。諸君其善聽之。
吾人自無始來,念念流動,不得停息。止者,即止其流動也。夫人之不能止其流動之念者,無他,隨一切諸法而轉耳。若知心生法生,心滅法滅,一切諸法,惟是一心,有何分別?如能作如是觀,妄想自能不流,不流則止矣。此中自“所言止者”至“故名為止”三行文,極關緊要。若能洞知此等道理,對境隨緣,皆作如是觀,尚複有何妄想?妄想既息,非止而何?知字觀字,最當注意。倘不能如是知,如是觀,而勉強止之,如何能止?是為以石壓草,妄想更多,反增其病矣。
今將此三行文,分三節詳說之。即:一,當知一切諸法,從本已來,性自非有,不生不滅。二,當知一切諸法,但以虛妄因緣故,非有而有。三,當知彼一切從虛妄因緣而有之諸法,有即非有,惟是一心,體無分別。
所謂一切諸法者,何法耶?如五蘊、六根、六塵、十二入、十八界以及十法界等,內而身心,外而世界,凡由因緣和合而生之法皆是。故以“一切”字“諸”字包括之。此一切諸法,就表麵上看去,生滅不停,吾人不察,迷為諸法實有,乃隨之而妄想紛起,此大誤也。必須從其根本上體會,而知諸法本無自性,皆從因緣和合而生。既是諸法無性,是為非有,當體不生。本既不生,今何有滅?故曰“一切諸法,從本以來,性自非有,不生不滅”也。此理,約三止言,名為體真止;約三觀言,名為從假入空觀。即《中論》所雲“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是也。此第一節之要理,吾人必應知之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