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胡適哲學演講錄:實證

第13章 談談中國政治思想[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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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中國哲學派都可說是政治學派,“皆務為治者也”。

Ⅱ.我現在想談談幾個比較重要的論點,——中國政治思想的幾個特別論點。

(I)天與人;有為與無為

老與孔

莊與荀(韓非、李斯,《呂氏春秋》)

漢初的無為(蓋公——文帝)

賈誼、晁錯、董仲舒……的有為

王安石與司馬光

(Ⅱ)本與末;重農主義的勝利。

(Ⅲ)法與人;“虛君法治”與專製;法治論何以失敗?

1.法治目的在於使君主無知無為,守法而已(重為善若重為暴),而人民無力可使君主必無為。

2.司法不獨立。

3.國家不培養法律人才,不承認法學的研究,不承認刑名的職業。士[大]夫輕視刑名,刑法操於胥吏之手。

4.法律與禮製不分。法律重status(名分)而不平等。

(Ⅳ)君與民;中國有重民(民為邦本)之說,而無民權之說。其主要原因在於個人主義的思想太不發達。民權之基礎有二:

①生命是神聖的。

②個人是應該尊重的。

中國至多隻有“士可殺不可辱”的話;所以士大夫階級,在理學發達之後,尚有放膽與權勢抗爭之事:

天下最尊者,理與勢,而理為尤尊(呂坤)。但無人說:“商可殺不可辱”,亦無人說“人可殺不可辱”。更無人說:“人不可殺,亦不可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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