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清醒過來,感覺自己漂浮著——就像一個人在陽光燦爛的午後坐在船上一樣。事實證明,的確如此:我在陽光燦爛的午後坐在船上!我搖了搖頭,想讓腦子清醒一點,然後雙手按著船舷,撐起身體。
我很樂意承認,我留意到的第一件事是眼前的自然美景。雖然我一向不太喜歡鄉村——我覺得野外一般並不宜人,有時還很荒涼——但眼前的風景卻讓我深感滿足。鬆樹繞著湖岸拔地而起,陽光從天空傾瀉而下,一陣微風輕拂水麵。讓人不禁感歎一切何其美輪美奐。
但因為屁股疼,我被拉回現實。我低頭一看,發現自己坐在一堆上了白漆的石頭上麵。我拿起其中一塊細瞧,發現不僅手上有幹掉的血跡,襯衫前襟上也滿是幹掉的血跡。
這時,我想起來了。
埃米特用槍托打了我!
我努力開保險箱,他衝進門來。我們意見不一致,有些扭打,還有點針鋒相對。為了來點戲劇效果,我揮舞著一把槍,大致對準了比利。但埃米特立刻誤會了我的意思,他奪走步槍,給了我一下。
我想,他指不定打斷了我的鼻子。這解釋了為什麽我用鼻孔呼吸這麽困難。
伸手輕摸傷口時,我聽到汽車引擎的轟響。我看向左側,看到黃如金絲雀一般的史蒂倍克正在倒車,空轉了一會兒,然後咆哮著駛出沃爾科特家的車道。
——等等!我大喊。
可當我側過身來,想叫埃米特的名字時,小船往水裏沉了一點。
我猛然後仰,小心翼翼地坐回中間的位置。
好吧,我心想,埃米特用步槍把我打暈了,但沒像威脅的那樣送我去警局,而是把我放在一條沒有槳的小船上漂流。他為什麽這麽做?
這時,我眯起眼睛。
因為小萬事通先生告訴他,我不會遊泳。這就是為什麽。沃森兄弟讓我漂在湖上,這樣他們就有足夠的時間撬開保險箱,將伍利的遺產占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