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法院的牛仔和老古董阿克利,平賬相當簡單。他們就像一減一,或是五減五。但涉及湯豪斯,計算就有點複雜了。
毫無疑問,《蠻國戰笳聲》[1]那樁破事是我欠他的。那天晚上,我沒讓老天下雨,我他媽的肯定也不是故意撘警察的便車,但這並沒有改變事實,如果我艱難地穿過土豆田回去,湯豪斯本可以吃著爆米花看完電影,溜回營地而不被發現。
值得稱道的是,湯豪斯沒當回事,即使被阿克利抽了一頓鞭子。我想道歉,他隻是聳了聳肩——就像一個知道自己是一個無論犯錯與否,總會時不時挨揍的人。不過,我看得出來,事情變成這樣讓他並不開心,要是我倆易地而處,我也會很不爽。所以,作為彌補他挨的鞭子,我知道自己欠他個人情。
讓計算變得複雜的是湯米·拉杜的那樁事。他是一個三十年代蠢到沒離開過俄克拉何馬州[2]的俄克佬[3]的兒子,他是那種即便沒穿工裝褲也像穿著工裝褲的家夥。
湯豪斯住進四號營房後,跟埃米特成了上下鋪,湯米一點都不高興。他說,身為一個俄克拉何馬人,他認為黑人應該住在黑人的營房,跟黑人一起在黑人的桌上吃飯。看湯米一家站在自家農舍前的照片,你可能會好奇,俄克拉何馬州的拉杜一家為什麽這麽排斥黑人,但湯米似乎沒想過這一點。
第一天晚上,湯豪斯正把新發的衣服放進自己的床腳櫃,這時湯米走近,要把一些事說清楚。他說,湯豪斯的床任他自由來去,但營房的西半邊不歡迎他。洗手間有四個水池,湯豪斯隻能用離門最遠的那個。至於眼神接觸,盡量減少。
湯豪斯看起來自己能應付,但埃米特忍不了這種話。他告訴湯米,室友就是室友,水池就是水池,湯豪斯和我們其他人一樣,可以在營房自由走動。如果湯米再高兩英寸,再重二十磅,再多一倍膽量,他可能會揍埃米特。然而,他回到營房的西半邊,懷恨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