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人規則是指我們每個人與人交往的人數大約是150人。人們在正好認識150人時,效率最高。認識多於或少於150人時,效率都會降低。多於150人時,會不能進行有效的交流;少於150人時,人會感到孤獨。
人類學家羅賓·丹巴研究了各種不同形態的原始社會,發現在那些村落中,人大約都在150名左右,人們把他的研究理論稱之為“150人規則”。現在我們許多人都遠離村莊生活,但是卻沒有脫離這個概念:羅賓讓一些居住在大都市的人們列出一張與其交往的所有人的名單,結果他們名單上的人數大約都在150名左右。
許多人把生活視為一種長途旅行。他們在途中隻選擇自己需要的人和事,這其中包括朋友、家庭和事業。這是一種狹隘的、自私的、勢利的生活觀念,這也是這些人在工作稱心、變得富有後還是感到不幸福的原因。生活中,其實你不是一名孤獨的旅行者,而是你自己村落的首領:你對村落生活的方方麵麵都要負責,一份好工作會幫助你這個村落的“經濟發展”,同時你也要注意這個村落的文化生活與社會關係的和諧。不能讓你的村落雖然富饒,但大家都忙於工作不和鄰人交往,讓你的村落冷冷清清,空空****,沒有一點人氣。
150人規則還告訴我們,每一人身後大致有150名親朋好友。如果您贏得了一個人的好感,就意味著贏得了150個人的好感;反之,如果你得罪了一個人,也就意味著得罪了150個人。在生活中,接觸不同的人,要與人為善,贏得對方的好感,從而快速積累人脈資源,擴大人脈關係網。
許多人認為幸福是在競爭中獲勝,勝者得到好的工作、美滿的家庭和大把的鈔票,敗者就該淪為不幸。150人規則告訴我們,不能簡單地依據人們的工作種類或者賺錢的多少來評判一個人成功、幸福與否,平衡的人際關係才會帶給你真正的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