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師
我想展示的不是我的衣服,而是我的態度,我的過去、現在和未來。
——拉夫·西蒙斯 時尚總監
服裝設計是一項血腥的運動。奢侈品時尚和高端時尚設計師要設計充滿創意的新款式、定期張羅時裝秀、向顧客和媒體展示推廣時尚品牌,還要對營業收入和盈利目標負責。其中還有少數一部分設計師要額外負責戰略規劃、預算製定,甚至負責招聘工作。盡管扮演著這些多重職能,但大多數設計師享受的明星效應遠不如昔日的前輩,而且他們的角色被認為是可以替代的,遠不如品牌的傳統和地位重要,隻有少數設計師例外。
20年前,則是另一番光景。設計師卡爾·拉格斐、伊夫·聖·羅蘭和瓦倫蒂諾都是統治著各自時尚帝國的超級巨星。他們掌握著一家時尚品牌幾乎所有的決策權。如今,隻有少數設計師擁有這種權力——比如品牌所有者兼設計師斯特拉·麥卡特尼、愛馬仕的創意總監納德熱·萬希-西布爾斯基(Nadège Vanhee- Cybulski)。更常見的是,時裝公司的創意業務和管理職能是分開的,設計師的支出需要得到公司高管的批準,而這些高管的背景可能和時尚並不沾邊。
本章簡要介紹三位設計師——卡爾·拉格斐、亞曆山德羅·米歇爾和拉夫·西蒙斯。這三位設計師都有著精彩的故事,而他們的故事是創意總監的角色演變曆程和奢侈時尚行業變遷史的注腳。
卡爾·拉格斐在本書前麵講時裝秀奇觀的章節時提到過,他辦的那幾場秀的布景吸引的媒體報道比T台上的時裝吸引的還要多。時裝秀的布景有室內沙灘、從瑞典運來的正在消融的冰川、火箭發射台和香奈兒品牌超市。這些時裝秀都在大皇宮舉行,這是他在巴黎最喜歡的場所。
卡爾·拉格斐於1933年出生在德國漢堡,原名卡爾·奧托·拉格斐(Karl Otto Lagerfeldt)。他把自己的姓氏從Lagerfeldt改成了Lagerfeld,據他表示,這是因為後者“更商業化”。16歲時,拉格斐移民到巴黎。他沒有上過藝術或時裝學校,但在21歲時,他通過外套和裙裝賽道,向國際羊毛秘書處主辦的競賽(現在稱為“國際羊毛標誌大獎”)提交了作品。他贏得了外套類大獎,並在裙裝類獎項中位列第二,僅次於另一位新興設計師伊夫·聖·羅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