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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過幾天,團機關下了通知,這回是得到當地公安部門傳來確切消息,隋猛被一夥武裝恐怖分子在押運途中劫走了,也就是說隋猛極有可能和那夥恐怖分子是一夥的。通知上要求:為防止突發事件,全團加強戒備,加強人員、槍彈、車輛管理,重點要害部位要嚴防死守,防止犯罪分子潛回部隊繼續作案,不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連以上幹部要佩帶手槍,夜間要上雙人雙崗,一明一暗,一動一靜,槍帶實彈,對不上口令的陌生人,十五米外禁止其行動,如不聽規勸,接近哨兵十米以內(含十米)即可開槍射擊。
高遠和於繼成等幾個連隊幹部一起看了通知,差不多一起點著火冒煙,半天誰都沒吱聲,都覺得那通知說得好像很細,可破綻百出,操作起來很難。
高遠馬臉一拉,沉聲道:“媽的,老子才不信隋猛會殺人,還一下殺了三個,就算真殺了人,他也不會跟恐怖分子攪到一起,更不會潛回部隊報複戰友,誰不知道隋猛對連隊那份感情?根本用不著大驚小怪,弄得如臨大敵,還雙人雙崗,像是戰爭已經爆發。別的連隊咱不知道,就我們六連,和隋猛素質差不多的老兵一抓一大把,怕個鳥?”
指導員沉思半晌說道:“陌生人?隋猛算不算陌生人?”
一排長一掐煙頭:“當然算了,脫下軍裝再回到部隊的都算陌生人。”
二排長一拍大腿:“鬼才相信老隋能殺人,還他媽連殺三命,他離隊時大家都看到了,抽得渾身是血。再說了,人家已經複員了,殺人放火是他自己的事,跟我們部隊挨得上邊嗎?上級為什麽揪著我們不放?”
三排長話說得更絕:“媽的,連隋猛都算陌生人,那咱們將來轉業,再回來看戰友都是陌生人?遇上脾氣暴的‘四愣子’哨兵,兩句話沒說明白,腳底下沒注意過十米了,就他媽得挨一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