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人格心理學

第二節 理論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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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概念

客體關係理論是從自我心理學中衍生而來。它強調個體與他人形成關係的方式,比本我、自我和超我之間的內在衝突更值得注意。嬰兒對母親和其他人的依附,形成了自我的發展,並使個體由強烈的對母親的依附朝向一種比較獨立自主的狀態。在這個發展過程中,我們擁有了未來人際關係類型的基礎。

所謂客體(object)是指我們身體以外的人、事物或觀念。客體可以指一個被愛著或者被恨著的人物、地方、東西甚至是幻想(fantasy)。它隻是用來指代一個被賦予感情的對象,不論是一個人,還是一件沒有生命的物體。這最早是由弗洛伊德在他的《性學三論》裏探討性倒錯時引入的概念。他發現人們可以和一雙鞋子、一件衣物之類的客體產生情感聯係,把它們視作自己的親密伴侶或者所愛慕的對象。例如,當一個人說自己愛國或者愛家時,他們其實是對某一種事物產生感情,甚至這個事物沒有一個有形的存在,而且可以用多種方式來解釋,比如,國家既可以是地理上的疆域,也可以是一種文化的象征,還可以是全體國民的集合,甚至是某個虛構的理想,所有這些與國家有關的觀念都可以成為人們對其產生感情的客體。與此類似,人們的愛與恨都可以是一個心裏麵的影像、表象或者概念,也可以是代表這些東西的某一部分。

通常嬰兒第一個愛的客體是照顧自己的母親或其他重要人物。克雷恩指出,研究內在自體幻想和內在客體幻想之間的關係,有助於我們了解許多先前不為人知的或者不清楚的心理狀態。這些幻想可以是意識中的,也可以是深藏於潛意識裏。人和自己以外的世界中的各種事物都可以形成某種關係,這些內外關係都具有強大的力量來影響人的內在心理。從人一生的發展來看,嬰兒期時,個體還不能把自己和外界環境區別開來,嬰兒咬自己的手指和腳趾就和咬其他物品沒有兩樣,這表明他還沒有意識到自己是獨立於外界而存在的。這種未分化的狀態持續一段時間以後,嬰兒就會逐漸發展出自己和他人之間關係的知覺。尤其是在與看護者之間的關係中逐漸認識到自己和他人的存在,並將自己和他人區別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