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妮的人格理論,是在秉承弗洛伊德的一些基本概念的基礎上,加以批判和修正,從而建立起來的社會文化觀點的精神分析理論。根據自己在美國社會生活和工作的經驗,霍妮慢慢地意識到,弗洛伊德並沒有充分地重視文化對人的影響力,而她卻覺得,一個社會,包括它所設立的各種規範和標準,都可能促使人做出病態的行為。而且在她所診治的病人中並沒有多少是因為性壓抑而遭遇挫折的,反而多數是麵臨找工作、競爭壓力等問題的困擾。因此,霍妮相信社會是人格形成的原因,也就是說,人格是在社會關係、文化背景以及人際交往中形成起來的,本能並非是人格形成和發展的關鍵因素,這也是精神分析社會學派的核心觀點。霍妮認為自己的工作主要集中在三方麵:神經症的研究、精神疾病的治療和女性心理學。下麵將其在這些領域的觀點做逐一介紹。
一、人性觀
霍妮對人的本性持一種積極樂觀的態度,她認為我們每個人都在努力地發展著自己的獨特潛能,但人格會受到文化因素的強烈影響,因此當我們積極成長的內在力量受到外界社會力量的阻礙時,病態的行為就有可能出現。
二、人格結構
霍妮沒有沿用弗洛伊德的本我、自我、超我的人格結構論,而是把人格看成是完整動態的自我(self),這裏的自我並非是弗洛伊德所說的作為人格一部分的自我(ego),而是人自身。自我有三種基本的存在形態。
(一)現實自我
現實自我(actual self)是指個體在此時此地所擁有和表現出來的一切存在的總和。它包括身體的和心理的,正常的和神經症的,意識的和潛意識的,它是個體經驗的集合,相當於我們常說的自我概念。
(二)真實自我
真實自我(real self)是指個體的潛能,是個體得以生長發展的主要內在力量。人的一切能力或成就,都是從真實自我發展來的,它是人性成長的根源。每個人身上都具有這種力量,但是表現各異,不過隻要個體的身體機能正常,生長的環境適當,就能夠由真實自我的力量發展出健全的人格,因此霍妮也將真實自我稱作可能的自我(possible sel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