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83年至今,寧夏移民實現了由單純的扶貧移民向扶貧與生態修複並重的轉變。以移民目標的轉變為標誌,寧夏移民開發由吊莊移民階段步入了新的曆程——生態移民階段。
一、吊莊移民階段
“吊莊”又稱“拉吊莊”,是晚清、民國時期西北黃土高原地區的一種農業經營方式。黃土高原地區氣候較為幹旱,且降水集中,曆史上長期無度墾殖,致使該地區植被稀疏,水土流失嚴重。麵對人地關係極為不協調和一方水土無法養活一方人的窘境,當地農民迫於生存的壓力,隻能繼續對周邊的無主荒地進行開墾。周邊的土地開墾完後,又到更遠的地方去開荒種地。有時,開墾的地方離村莊很遠,農民不得已在墾殖地挖窯洞、搭窩棚,建立臨時住所以供棲身之用。農忙過後,他們就返回原來的村莊。雖然農民定居在一個村莊,但他們的農事活動要在兩地之間來回奔波,一個村莊吊兩個地方,故稱為“吊莊”。
寧夏20世紀80年代開展的轟轟烈烈的“吊莊移民”工程借用了“吊莊”的稱呼,泛指為遠距離移民新建的村舍,即在新開發灌區為貧困山區的移民建立的一種新型社區。此時的移民基地雖然不再是臨時的,但對移民實行的是“兩頭有家,來去自由”的政策,移民的根仍然在遷出地。所以,該時期的移民基地稱為移民“吊莊”,是對傳統吊莊模式的一種借鑒。
吊莊移民的決策依據是寧夏南部山區和北部引黃灌區自然條件和社會經濟的基本狀況。寧夏南部西海固地區生態脆弱、環境惡化、人口膨脹、經濟落後,文化守舊、各種矛盾交織,人地關係危機重重。北部引黃灌區由於有黃河流經,水資源相對豐富,加之陽光充足、地勢平坦,經過千年發展,已成為經濟發展水平較高的“塞上江南”。而引黃灌區外圍,土地麵積遼闊,人口密度小,有發展揚黃灌溉的有利條件。1983年,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政府確立了“以川濟山,山川共濟”的扶貧方針,決定實施“吊莊移民”工程。同年3月,決定在川區的永寧、平羅、中寧以及當時的中衛縣有開發條件的荒地上吊莊移民,批準了涇源縣在永寧縣蘆草窪,隆德縣在平羅縣潮湖分別建立吊莊移民基地。5月份,又確定當時的固原縣在中衛、中寧交界處的大戰場建立吊莊移民基地。1986年2月,在總結吊莊開發建設初步經驗的基礎之上,又決定以多種形式建設吊莊,批準西吉縣在中衛南山台子,彭陽縣在中衛長山頭,海原縣在當時的陶樂縣月牙湖,鹽池縣在靈武縣狼皮子梁建立吊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