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篇最初發表於1933年10月26日《申報·自由談》。
豐之餘
前幾天寫了一篇《撲空》之後,對於什麽“《莊子》與《文選》”之類,本也不想再說了。第二天看見了《自由談》上的施蟄存先生《致黎烈文[1]先生書》,也是“兼示”我的,就再來說幾句。因為施先生駁複我的三項,我覺得都不中肯——
(一)施先生說,既然“有些新青年可以有舊思想,有些舊形式也可以藏新內容”,則像他似的“遺少之群中的一肢一節”的舊思想也可以存而不論,而且寫《莊子》那樣的古文也不妨了。自然,倘要這樣寫,也可以說“不妨”的,宇宙決不會因此破滅。但我總以為現在的青年,大可以不必舍白話不寫,卻另去熟讀了《莊子》,學了它那樣的文法來寫文章。至於存而不論那固然也可以,然而論及又有何妨呢?施先生對於青年之文法拙直,字匯少,和我的《感舊》,不是就不肯“存而不論”麽?
(二)施先生以為“以詞取士”,和勸青年看《莊子》與《文選》有“強迫”與“貢獻”之分,我的比例並不對。但我不知道施先生做國文教員的時候,對於學生的作文,是否以富有《莊子》文法與《文選》字匯者為佳文,轉為編輯之後,也以這樣的作品為上選?假使如此,則倘作“考官”,我看是要以《莊子》與《文選》取士的。
(三)施先生又舉魯迅的話,說他曾經說過:一,“少看中國書,其結果不過不能作文而已。”[2]可見是承認了要能作文,該多看中國書;二,“……我以為倘要弄舊的呢,倒不如姑且靠著張之洞的《書目答問》去摸門徑去。”就知道沒有反對青年讀古書過。這是施先生忽略了時候和環境。他說一條的那幾句的時候,正是許多人大叫要作白話文,也非讀古書不可之際,所以那幾句是針對他們而發的,猶言即使恰如他們所說,也不過不能作文,而去讀古書,卻比不能作文之害還大。至於二,則明明指定著研究舊文學的青年,和施先生的主張,涉及一般的大異。倘要弄中國上古文學史,我們不是還得看《易經》與《書經》[3]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