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篇最初發表於1933年8月13日《申報·自由談》。
豐之餘
兩月以前,曾經說過“推”,這回卻又來了“踢”。
本月九日《申報》載六日晚間,有漆匠劉明山,楊阿坤,顧洪生三人在法租界黃浦灘太古碼頭納涼,適另有數人在左近聚賭,由巡邏警察上前驅逐,而劉,顧兩人,竟被俄捕[1]弄到水裏去,劉明山竟淹死了。由俄捕說,自然是“自行失足落水”[2]的。但據顧洪生供,卻道:“我與劉,楊三人,同至太古碼頭乘涼,劉坐鐵凳下地板上……我立在旁邊……俄捕來先踢劉一腳,劉已立起要避開,又被踢一腳,以致跌入浦中,我要拉救,已經不及,乃轉身拉住俄捕,亦被用手一推,我亦跌下浦中,經人救起的。”推事[3]問:“為什麽要踢他?”答曰:“不知。”
“推”還要抬一抬手,對付下等人是犯不著如此費事的,於是乎有“踢”。而上海也真有“踢”的專家,有印度巡捕,有安南巡捕,現在還添了白俄巡捕,他們將沙皇時代對猶太人的手段,到我們這裏來施展了。我們也真是善於“忍辱負重”的人民,隻要不“落浦”,就大抵用一句滑稽化的話道:“吃了一隻外國火腿”,一笑了之。
苗民大敗之後,都往山裏跑,這是我們的先帝軒轅氏趕他的。南宋敗殘之餘,就往海邊跑,這據說也是我們的先帝成吉思汗趕他的,趕到臨了,就是陸秀夫[4]背著小皇帝,跳進海裏去。我們中國人,原是古來就要“自行失足落水”的。
有些慷慨家說,世界上隻有水和空氣給予窮人。此說其實是不確的,窮人在實際上,哪裏能夠得到和大家一樣的水和空氣。即使在碼頭上乘乘涼,也會無端被“踢”,送掉性命的:落浦。要救朋友,或拉住凶手罷,“也被用手一推”:也落浦。如果大家來相幫,那就有“反帝”的嫌疑了,“反帝”原未為中國所禁止的,然而要預防“反動分子乘機搗亂”,所以結果還是免不了“踢”和“推”,也就是終於是落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