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準風月談

“推”的餘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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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篇最初發表於1933年7月27日《申報·自由談》。

豐之餘

看過了《第三種人的“推”》[1],使我有所感:的確,現在“推”的工作已經加緊,範圍也擴大了。三十年前,我也常坐長江輪船的統艙,卻還沒有這樣的“推”得起勁。

那時候,船票自然是要買的,但無所謂“買鋪位”,買的時候也有,然而是另外一回事。假如你怕占不到鋪位,一早帶著行李下船去罷,統艙裏全是空鋪,隻有三五個人。但要將行李擱下空鋪去,可就窒礙難行了,這裏一條扁擔,那裏一束繩子,這邊一卷破席,那邊一件背心,人們中就跑出一個人來說,這位置是他所占有的。但其時可以開會議,崇和平,買他下來,最高的價值大抵是八角。假如你是一位戰鬥的英雄,可就容易對付了,隻要一聲不響,坐在左近,待到銅鑼一響,輪船將開,這些地盤主義者便抓了扁坦破席之類,一溜煙都逃到岸上去,拋下了賣剩的空鋪,一任你悠悠然擱上行李,打開睡覺了。倘或人浮於鋪,沒法容納,我們就睡在鋪旁,船尾,“第三種人”是不來“推”你的。隻有歇在房艙門外的人們,當賬房查票時卻須到統艙裏去避一避。

至於沒有買票的人物,那是要被“推”無疑的。手續是沒收物品之後,吊在桅杆或什麽柱子上,作要打之狀,但據我的目擊,真打的時候是極少的,這樣的到了最近的碼頭,便把他“推”上去。據茶房說,也可以“推”入貨艙,運回他下船的原處,但他們不想這麽做,因為“推”上最近的碼頭,他究竟走了一個碼頭,一個一個的“推”過去,雖然吃些苦,後來也就到了目的地了。

古之“第三種人”,好像比現在的仁善一些似的。

生活的壓迫,令人煩冤,糊塗中看不清冤家,便以為家人路人,在阻礙了他的路,於是乎“推”。這不但是保存自己,而且是憎惡別人了,這類人物一闊氣,出來的時候是要“清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