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上所述,非公有經濟在我國傳統經濟體製下的命運是被改造和直至全部被消滅,尤其是到了文革時期,我們甚至荒唐到連老百姓養的雞鴨也要作為“資本主義尾巴”而割掉。直到改革開放之後,我們才開始慢慢承認非公有經濟。從改革開放到現在,我們對非公有經濟的認識,大致上經曆了以下三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是“必要補充階段”。對於這個階段,一般的文章都從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開始算起,但科學的計算方法是應該從黨的十二大算起,因為在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雖然我們已經開始在不同程度上承認非公有經濟,但直到1982年黨的十二大,我們才正式在黨的文件中開始承認非公有經濟是社會主義經濟的“必要補充”。從不承認到承認是必要補充,這是巨大的進步,但是這個時期的非公有經濟還被限製在很小的範圍內,也就是被限製在小生產和小流通的範圍內,尤其是當時一開始還並未完全承認非公有經濟的重要形式即私營經濟,而僅僅承認非公有經濟的個體形式。一直到了1984年在黨的《關於經濟體製改革的決定》中才開始承認了私營經濟,這當然是非常不利於非公有經濟的快速發展的。但是,非公有經濟作為生命力極其強大的經濟成分,往往並不會依據某些人的意誌為轉移,而是要按照經濟規律頑強地為自身發展創造條件和開辟道路,也就是它是不會被人為地限製在某種範圍內的。隻要我們承認了它,它就會快速地自我發展。衝破各種框框和限製,最大限度地進行擴張和發展。尤其是到了1992年小平同誌南巡講話以後,它實際上就已經不再是作為“必要補充”的身份而存在,而是作為支撐中國經濟的“半壁江山”的力量而存在。它已成為中國經濟發展的強勁動力。隻不過是當時我們還沒有從理論上真正承認它的這種新的地位,還在文件中將它稱為“必要補充”。從資料上看,我國現在不少的知名的非公有經濟企業,大都成長於這個階段。看來,當時的“必要補充”並沒有能限製住非公有經濟的強有力的衝動力和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