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音樂事象’,就是以某種或某類聲音形態為核心而顯現出的人間社會音樂生活萬象。……在民族音樂學學者視野中,每種‘音樂事象’,都是諸多‘形態’樣式或類型多姿多彩、豐富生動的音樂生活事實,而不是隻含某一種‘形態’樣式或類型的單純音樂特征。……音樂事象是在人類社會生活中形成的一種動態的、係統的音樂結構,它包含著‘聲音形態’,也包含著與聲音形態相關的其他形態內容。”[1]可見,音樂事象是一個較為寬泛的概念,它強調音樂形態及其與之相關的種種社會生活形態。民族音樂學者胡德提出“民族音樂學領域的研究主題是音樂。但是與這個主題基本上不同而又互相依存的不妨包括一些有關這些學科的研究,如曆史、人種史、民俗學、文學、舞蹈、宗教、戲劇、考古學、詞源學、肖像學和其他與文化表現有關的領域,這種研究的似是而非的方法、目的和運用事實上是無止境的,但是民族音樂學研究的主題首要的還是音樂。”(胡德1985[1971])[2]由此,我們絕不能脫離音樂形態去空談社會生活,否則將喪失民族音樂學的本質。
筆者認為,任何一個民族,或任何一種音樂類型,無論其音樂本體數量的多與少、形式的繁與簡、程度的深與淺,都是民族音樂學者的重要工作。以音樂本體研究作為切入點,才有可能真正的走進音樂事象。因此,筆者在這一章中將以茶馬古道雲南段《趕馬調》為主要內容,在重視音樂本體分析的基礎上,以“馬幫音樂事象”的視角,將音樂形態與其社會生活形態做整合研究。
對於茶馬古道雲南段的音樂,由於它的曆史悠久、民族眾多,必然造就了其數量的多產化、種類的豐富性、音樂的流變性、曆史的傳承性等特點。幾千年來,從古道上遺留下來的音樂實際上已經形成了一個資源龐大的音樂庫,筆者稱為“馬幫音樂”[3]。它囊括了民間音樂、宗教音樂,包括民間歌曲、民間歌舞、民間器樂等多種音樂體裁。在經曆了曆史衝刷之後,馬幫音樂伴隨著趕馬人的沉重腳步,如同沙漏一般慢慢地積澱,成為我國西南部音樂中百家爭鳴、百花齊放的集中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