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SCL-90症狀自評量表
SCL-90症狀自評量表是由L.R.Derogatis 1975年編製的。該量表包括90個項目,涉及從感覺、情感、思維、意識、行為直至生活習慣、人際關係、飲食睡眠等比較廣泛的精神病症狀學內容。SCL-90既可作為自評方法,也可以作為醫生評定病人症狀的一種方法。
評定方法
該量表采用5級評分(1~5級)製。1=沒有(自覺並無該項症狀),2=輕度(自覺有該項問題,但發生的並不頻繁、嚴重),3=中度(自覺有該項症狀,其嚴重度為輕到中度),4=偏重(自覺常有該項症狀,其程度為中度到嚴重),5=嚴重(自覺該項症狀的頻度和強度都十分嚴重)。這裏的“輕、中、重”的具體涵義由自評者本人去體會,不必作硬性規定。所有90個項目,凡是自評者認為“沒有”的,就可給1分,“輕度”的給2分,以此類推。
在開始評定前,先由工作人員把總的評分方法和要求向受檢查者交代清楚,待受檢查者確實弄明白後,才能開始填寫。一般約20分鍾內即可填畢。其次,SCL-90評定的時間範圍是“現在”或者是“最近一個星期”,這一點若忽視了,便會引起誤差。再次,評定結束時,工作人員應仔細檢查自評表,凡有漏評或重複評定(一個項目做兩個以上選擇)時,均應提請自評者再考慮,以免影響分析的準確性。
分析統計指標
1.總分
(1)總分是90個項目的各單項分相加所得分之和。
(2)總症狀指數(總均分)是將總分除以90即總分/90,表示從總的來看,該受檢者的自我感覺介於1~5分的哪一個範圍內。
(3)陽性項目數是指評為2~5分的項目數,陽性症狀痛苦水平是指總分除以陽性項目數,即總分/陽性項目數。
(4)陽性症狀均分是指總分減去陰性項目(評為1分的項目)總分,再除以陽性項目數,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