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1 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2012年修訂)
教育部關於印發《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2012年修訂)》的通知
教基一〔2012〕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2002年,我部印發了《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以下簡稱《綱要》),對各地中小學開展心理健康教育起到了指導和推動作用。為進一步科學指導和規範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進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深入發展和全麵普及,在認真總結各地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經驗的基礎上,我部組織專家對《綱要》進行了修訂完善。現將修訂後的《綱要》印發給你們,請各地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並將落實情況、問題和意見及時報我部。
附件: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2012年修訂)
教育部
2012年12月7日
附件 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2012年修訂)
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是提高中小學生心理素質、促進其身心健康和諧發展的教育,是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德育工作、全麵推進素質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小學生正處在身心發展的重要時期,隨著生理、心理的發育和發展、社會閱曆的擴展及思維方式的變化,特別是麵對社會競爭的壓力,他們在學習、生活、自我意識、情緒調適、人際交往和升學就業等方麵,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心理困擾或問題。因此,在中小學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是學生身心健康成長的需要,是全麵推進素質教育的必然要求。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幹意見》和《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要求,進一步科學地指導和規範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認真總結近些年來全國各地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經驗的基礎上,製定本綱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