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實務

第三節 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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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是當代先進教育的重要標誌,已經成為教育界學者和教育工作者的共識。為保障心理健康教育的正確方向和科學性,中小學校的教師、校長必須弄明白什麽是學校心理健康教育,也就是懂得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概念。

《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學校德育工作的若幹意見》(1994年8月31日)中指出:“要通過多種方式對不同年齡層次的學生進行健康教育和指導,幫助學生提高心理素質、健全人格和適應環境的能力。”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改革全麵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1999年6月13日)再一次提出“針對新形勢下青少年成長的特點,加強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培養學生堅忍不拔的意誌、艱苦奮鬥的精神,增強青少年適應社會生活的能力。”

教育部教基〔1999〕13號文件《關於加強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幹意見》(1999年8月13日)認為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是根據中小學生生理、心理發展特點,運用有關心理教育方法和手段,培養學生良好的心理素質,促進學生身心全麵和諧發展和素質全麵提高的教育活動,是素質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培養跨世紀高質量人才的重要環節。

在深刻領會上述中共中央國務院和教育部文件的指示精神,特別是《2012年修訂綱要》指導意見的基礎上,筆者結合近三十年從事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論探索和工作實踐,經過幾十位專家的兩輪集體評審,我們界定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概念為:教育者根據中小學生生理、心理發展特征和身心發展規律,運用多科心理學的理論與技術,通過日常的、專門的維護學生的心理健康發展性問題(積極自我意識的培養、學習心理的輔導、挫折的應付、情緒的調適、人際關係的協調、性心理的教育、優良人格的塑造)的教育,心理問題、心理障礙的谘詢與輔導,以提高全體學生的心理素質,維護學生心理健康,增強社會適應能力,促進學生人格健全、和諧地發展。心理健康教育是素質教育的基礎和重要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