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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節 心理危機及幹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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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危機是指個體由於遇到重大而無法克服的外部刺激而產生的高度緊張或嚴重的痛苦狀態。危機幹預就是對處於困境或受挫折的個體及時給予適當的心理援助,防止心理崩潰,並使之盡快擺脫困境。

青年期是人生旅途的重要時期。青年人麵臨升學、就業、戀愛、婚姻、事業等人生的重大課題,學習競爭的嚴峻在少年兒童生活中已初露端倪。以上諸問題中的一項或數項如遇不幸或處理不當均可能成為他們的心理危機。而兒童、青少年年少幼稚,生活閱曆、知識經驗均相對貧乏。與成年人比較,對挫折、困境的承受能力較差。如果遇到心理危機,需要家長、教師、心理醫生給予更多的關懷和幫助。青少年心理危機求詢者在學校、醫院心理門診中占一定比例。

一、致病原因

(一)生理因素

心理危機的生理因素是指人在生長發育中不可避免的危機,如青春期發育的生長危機,身患疾病、妊娠、分娩期造成的生理功能的紊亂。

(二)社會心理因素

可能引發心理危機的社會心理因素包括以下幾個方麵。①失去親友,如父母、配偶或子女、密友突然死亡;夫妻關係、戀愛關係的突然破裂而產生的情感危機。②重要考試失敗、失學、失業、晉升失敗而產生的事業危機。③長期身患疾病或患急重症、絕症、或遭遇災禍(如水災、地震、饑荒、火山爆發、滑坡、海難沉船、飛機失事、台風、受侮、被奸汙及其他意外事故)而產生的心理危機。

二、臨床表現

處於心理危機者,開始階段常表現為明顯的驚恐、害怕、悲慟,如果應激極端嚴重,當事人木然、遲鈍和退縮。應激性事件過去後,常表現為依賴或無所適從,也可能產生有罪感、退縮或抑鬱。最後為創傷後階段,當事人接受事實,並為將來做好計劃。整個危機過程持續時間不會太長,例如,沮喪反應一般可在六個月內逐漸消失;如六個月內未消失,應視為病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