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晉南北朝時期和西羅馬帝國滅亡後,中國和歐洲的文明都麵臨著一係列內外挑戰,但是,雙方文明發展的特點和結果有很大的不同。中國的文明在這個時期在秦漢以來的基礎上繼續發展,文明的傳統並沒有中斷。歐洲的羅馬文明則發生了斷裂,各蠻族政權並沒有繼承羅馬的傳統,他們以基督教為中心,形成新的認同,從而使歐洲轉向了基督教文明。從各自文明發展的特點來看,這種結局並非偶然。這可以從政治、民族曆史文化認同、思想等方麵加以說明。
首先,從政治發展的特點上看。
魏晉南北朝時期,中國在政治上雖然分裂,但秦漢以來形成的大一統的觀念及政治體製並沒有中斷。國家統一的觀念已經深入人心,無論漢族還是少數民族政權,都以國家的統一為己任。前秦苻堅在統一北方後,所想的就是統一整個中國,他說:“四方略定,惟東南一隅未賓王化。吾每思天下不一,未嚐不臨食輟餔,今欲起天下兵以討之。”[1]苻堅沒有完成的統一任務後來被北魏實現了。在政治體製上,以郡縣製和編戶齊民為基本特征的中央集權製得到進一步發展,分封製徹底被廢棄。雖然仍有分封的事例,但受封者隻食祿,對於封地並無實際的控製權。無論漢族還是少數民族政權,都沿用以儒家經典為基礎建立的官僚體製進行統治。可以說,政治體製上的連續性是中國古代文明的連續性發展重要保障。[2]歐洲則沒有出現這樣的局麵。羅馬雖然也建立了龐大的帝國,但其帝國的性質和內部結構與中國有很大的不同。羅馬的統一是征服的統一,整個帝國並沒有形成一個有機的整體。羅馬對於被征服地區並沒有采取完全劃一的措施,不同地區與羅馬的關係的密切程度並不一樣,地位也不一樣。一般說來,羅馬隻要求被征服地區在政治上臣服並履行相應的經濟義務即可,大多數被征服地區在政治上有一定的獨立性,可以繼續保留自己的民族、語言、宗教文化等。羅馬在被征服地區設立行省,每個行省派一名總督治理,但總督以下,也是沒有直屬的下級行政機構的。羅馬的政治是以城市自治為基本特征的,各行省仿照羅馬設立各種自治城市,由後者管理地方事務。整體而言,羅馬帝國更像一個鬆散的政治聯合體,沒有一套從中央到地方的官僚體製。在這種體製下, 羅馬帝國內部居民的身份差異很大,根據與羅馬關係的不同分成許多等級,每個等級享有權利和義務也不同。一旦中央政權解體,整個帝國也就瓦解了。入侵羅馬的各蠻族雖然作為同盟在帝國定居下來,但仍然保留自己完整的族群特性和政治的獨立,羅馬也無意把它們納入到帝國的體係中來。這些蠻族政權還保存了較多的軍事民主製殘餘,大都延續了政治上的分權傳統,不但分割權力,而且分割土地。如克洛維去世後就把國家分給四個兒子,每個兒子可以在自己轄區內再分。查理曼也在806年曾經把國家分給自己的幾個兒子,843年的三分帝國不過是延續了法蘭克人的傳統。不僅如此,這些政權在地方大都采用代理製,政權機構非常簡單,而且代理的權力很大。這種分權模式實際上大大削弱了王權,並最終瓦解了王權,使得歐洲進入普遍分裂的封建製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