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到延安的丁玲受到毛澤東的熱烈歡迎,亢奮之餘她開始對延安進行全方位的審視。尤其是從1938年到1940年,從事幹部審查的康生等人多次揭開丁玲在南京被軟禁期間與被稱為“叛徒”的馮達同居並育有孩子的傷疤,使丁玲在多次審查後才涉險過關。於是本來告別莎菲而走向“水”的丁玲,又流露出莎菲情緒。《我在霞村的時候》在某種意義上是丁玲創作的一篇自我救贖的短篇小說,女主人公劉貞貞為了反對包辦婚姻,逃離家庭到天主教堂當修女,卻落入入侵的日寇手中,受到日軍的糟蹋與**。但在貞貞心中,正義的求生之火從來沒有熄滅,她利用慰安婦的特殊身份為抗日軍隊傳遞情報。後來她在患上了嚴重性病的情況下,為送緊急情報她走一步痛一步地走了30裏夜路,硬是咬牙將情報送出來。當然被日軍**要比失身於原來就是丈夫的“叛徒”嚴重得多,但在隱含的救贖意義上卻有相似性。
這是丁玲的一篇佳作,讀後令人感到震撼。小說的巧妙之處,在於沒有正麵去描寫日寇怎樣**貞貞,貞貞被**以及村民對此事的評論都是“我”從霞村的村民那裏以及與貞貞的交談中了解到的。將一個獻身於耶穌的18歲的純潔少女,搞成一個靈與肉受到嚴重摧殘的性病患者,本身就是對日寇的血淚控訴;而從少女冒死送情報來看,也表明了她對日寇的深仇大恨。小說沒有描寫貞貞被捉與第一次強暴她時她有沒有反抗,從貞貞反抗父母包辦婚姻而逃婚,到貞貞對“我”說沒有辦法被逼得那麽做,可以推測貞貞是在反抗無效後被糟蹋的。小說重點不在這裏,而在村民怎樣評價既是日寇慰安婦又是我軍情報員的貞貞。在多數村民眼裏,她不過是一隻被鬼子穿過的破鞋,甚至比破鞋還不如,他們都認為還向她求婚的夏大寶很傻。魯迅當年就批判連本民族的女人都保護不了卻讓她們發揚節烈的男人,遭劫之後不思複仇卻咒罵失節婦女的惡劣行徑。在這裏丁玲繼承了魯迅的傳統,繼續在批判國民性的基礎上提出女性問題,小說中阿桂說“做了女人真倒黴”正是作者想說的話。就算貞貞不舍命為我軍送情報,一個被日寇糟蹋的中國少女獲得的也應該是同情與救助,而不是被蔑視的冷眼。曆史的荒誕性在於,20世紀50年代批判丁玲時有些學者正是站在這些村民的立場,指責貞貞被日寇捉去後一點也不反抗、任日本人淩辱之無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