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李伯元是名副其實的譴責小說家,吳趼人隻是半個譴責小說家;那麽將劉鶚與曾樸列入譴責小說家的理由就很不充分。
一、為什麽《老殘遊記》與《孽海花》不能歸入“譴責小說”
細考起來,現在學界流行的所謂清末“四大譴責小說”的命題其實是一個假命題。魯迅在《中國小說史略》的第二十八篇《清末之譴責小說》中,為了論題的統一在分析《老殘遊記》與《孽海花》兩部小說時,雖極力舉證其對士官的批判,然而,批判士官在《老殘遊記》中篇幅很少,在《孽海花》中就更少。更重要的是,魯迅命名《官場現形記》與《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為譴責小說,在於它們與《儒林外史》藝術表現上的密切聯係,認為它們沒有達到諷刺小說的標準而墮入“譴責小說”,然而,《老殘遊記》與《孽海花》兩部小說根本就並非《儒林外史》式的諷刺小說。從文類上看,《老殘遊記》是遊記體的抒情小說,《孽海花》則是抒情式的曆史小說,諷刺技巧在這兩部小說中都很少使用,這與《官場現形記》《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如《儒林外史》一樣大量運用諷刺技巧有所不同。因此,魯迅在編定《中國小說史略》半年後到西安講《中國小說的曆史的變遷》時,就沒有將《老殘遊記》《孽海花》與《官場現形記》《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歸為一類,而是在清朝諷刺派的名下,討論了《儒林外史》與《官場現形記》《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
《老殘遊記》之不能歸入譴責小說,從外文譯本的取名與中文精華的選擇也可以看出來:阿瑟·韋利最早的英文節譯本名為《歌女》(The Singing Girl),林語堂的英文節譯本名為《泰山的尼姑》(A Nun of Taishan),最早的英文全譯本名為《行醫見聞》(Tramp Doctor's Travelogue);而在中文精華的選擇中,很少有選擇譴責官僚的段落,選擇最多的是詩情畫意的《明湖居說書》,這與對《官場現形記》與《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的中文精華選擇極為不同,後者選擇的都是諷刺清末官員的場景。因此,極力推崇《老殘遊記》的紅學家周汝昌認為:《老殘遊記》絕不同於晚清出現的那種“譴責”“暴露”的小說,它是一部內涵豐厚的綜合性作品。而《孽海花》1905年由小說林社發行的時候,標明為“曆史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