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要是從事中國文學教學的人,就不可能不麵對這麽幾個時間概念:古代、近代、現代與當代。這四個時間概念將中國文學劃分為四大塊,古代文學指1840年之前的文學,近代文學指1840—1917年的文學,現代文學指1917—1949年的文學,當代文學指1949年至今的文學。這種曆史分期已經被廣泛地接受,以致形成了不同的學會、不同的學科以及與此相適應的教研室。其中,中國近代文學是一個被丟失的分塊,隻有學會而沒有與之相應的學科,而且在很多大學是將中國近代文學劃入中國古代文學教研室。這是很荒謬的:近代的英文是modern,是與傳統(tradition)對立的概念,modern literature是與traditional literature對立的文學概念,然而我們的文學史卻將中國近代文學劃入中國古代的傳統文學之中!當代文學的英語是contemporary literature,意指當前時代的或同時代的文學,而當前中國文壇最活躍的作家幾乎都不是毛澤東時代登上文壇的,那些“80後”“90後”的作家聽到“反右”“大躍進”“大饑荒”“**”,幾乎就像聽天方夜譚的故事一樣好奇和隔膜,然而,我們卻想當然地將其劃入同時代的當代文學之中!
也許有人會說,不要以英文的詞匯來理解中文的詞匯。然而,近代、現代、當代的時間概念本身就是從西方取來的,取其概念而不顧概念的含義,割裂概念的能指與所指是很不妥當的。否則,按照中國傳統的曆史劃分,稱為晚清文學、民國文學、共和國文學不就可以了嗎?按照世界上比較權威的劍橋世界史,世界近代史的劃分是從文藝複興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既然中國文學史四大塊的劃分仿照的是西法,那麽,在概念上也應相應地考慮到西方的分期。然而,西方橫跨了幾個世紀湧現出莎士比亞、歌德、雨果、托爾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等文學大師的近代,在中國幾乎沒有什麽作家與之對應。其實,“近代”的英語表述與“現代”一樣都是modern,因而將中國近代文學作為中國古代文學的尾巴來處理,將近代文學放在古代文學中進行講授,無論如何也說不過去。更為荒謬的是,中國的“現代”隻有短短32年,而 “當代”卻有66年!因此,把半個世紀之前的文學稱為“當前時代”的當代很不妥當,而且1978年改革開放之後的文學形態,與1949年到1978年的文學形態差異很大,統稱為同時代的“當代文學”也很難說得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