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社會教育社研究

(三)經費來源與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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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教社作為民間學術團體,按照社章規定,其經費來源主要包括社員(包括個人社員和團體社員)繳納的常年社費、社員特別捐助及社外機關團體個人捐助及政府補助費。[80]揆之史實,社教社經費來源有個時間段變化,抗戰全麵爆發之前,社員年費是經費收入的主要來源,年會所需經費從第二屆年會起,由會議承辦方政府給予全額補助,特別捐助和政府補助費亦時而出現。抗戰期間主要是政府補助費及借支捐款,社員社費所占比例低至可忽略不計。戰後複員,社教社通過社員總登記、招收新社員等舉措,社員年費收入有所回升,但主要來源仍以教育部、江蘇省政府補助費為主。

社教社作為民間學術團體,作為社教界的全國性團體組織,其經費一直處於捉襟見肘的狀況。“本社為私人組織之學術團體,一切經常開支,全恃社員社費維持。”[81]社員繳納經費是該社日常支出主要經費來源。社刊《社友通訊》上,時常可見該社催社員繳費的通知。

圖1-4 社教社催繳社費通知(1932、1937)[82]

圖1-4展示了1932年、1937年的兩份催繳社費通知,實際上,這種通知在《社友通訊》上比比皆是,1947年《社友通訊》複刊第1卷2期,根據新修正社章收費標準,事務所刊登新額度的“催繳社費”通知:“凡社員未繳納三十六年度常年社費者,依章普通個人社員繳一萬元,普通團體社員分五萬元、十萬元、二十萬元三種,由該團體社員自行認繳。即希早日寄下為荷!”[83]除去在《社友通訊》公開催促,社教社還以理事會的名義,直接給社員個人寄函,催繳社費。下麵是社教社理事會給張伯苓的催費信函及收到的回複:

徑啟者:先生應繳二十五年度之社費弍元,敬希早日惠下,以濟社用,為荷!此致 張伯苓先生(中國社會教育社啟 1936.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