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風的文藝思想究竟屬於哪種美學形態?這是我們在論述他的“主觀精神”論或“主觀戰鬥精神”論前必須弄清楚的。1954年批判胡風的時候,有人把他的“主觀戰鬥精神”論硬說成是“唯心主義”,這不是實事求是,完全沒有搞清楚胡風的文學思想的美學屬性。胡風是主張辯證唯物主義的,而他的文學思想幾乎沒有別的選擇,隻能是唯物主義的反映論。這就是胡風文藝思想大體的美學屬性。胡風在1935年所寫的《關於創作經驗》一文中明確地談到文學的源泉問題,他說:
說作家應該從生活學習,當然是千真萬確的,離開了生活從哪裏去找創作底內容呢?然而,這樣的說法,適用在兩種場合:一是為了抨擊那些把藝術活動和社會的內容割開,因而也就把作家底成長和實踐分開的幻想,一是為了提醒那些雖然有高度的修養然而和社會生活離開了,因而作品的內容也漸漸空虛了的作家底注意。但如果當一個青年作者迷困在現實生活底海裏,不曉得怎樣處理他的題材,不曉得選取哪一些具體的形象來寫出它的人物的時候,我們依然用“向生活學習罷”這種所答非所問的話來壓死他們的困難,那恐怕是非徒無益而且有害的罷。[1]
胡風在這裏把問題說得很清楚,對於脫離生活的人來說,生活是第一位的,如果沒有生活,你從哪裏去尋找創作的內容呢?生活是創作的內容,“現實的認識是創作的源泉”,這一點應該是創作的前提;但是對於那些已經獲得了創作的生活源泉的作者來說,那麽問題就轉移到如何去處理你所獲得的題材,就是對題材的藝術加工問題。胡風對於生活和生活經驗的重要性,曾經反複強調過,如說:“如果靠一兩篇或幾篇作品走上文壇以後,就從此脫離了生活,戴著紙糊的桂冠趾高氣揚地走來走去,失去了對現實人生的追求的熱情和搏鬥的魄力,那他的生活經驗的‘本錢’,過不幾天就會用得精光,隻好乞丐似糊紮紙花度日了。”[2]生活是創作的源泉,胡風充分肯定這一點。胡風提出的“主觀精神”恰恰是在有了生活經驗後如何對題材進行藝術加工的一種見解。不能把胡風的“主觀精神”孤立起來理解,它處於主客觀關係的結構中,我們必須從主客觀結構關係來分析它,才能正確理解胡風的思想。關於這一點,胡風在1935年寫的《為初執筆者的創作談》中重點談到這一點。這是一篇評述當時蘇聯作家創作的文章。法捷耶夫的《我的創作經驗》一文中提出僅有生活題材是不夠的,這種題材隻有與作家蓄積於心中的思想、觀念,“起了某種化學上的化合”,零亂的現實典型,才集合成一個整體。胡風從這裏受到啟發,展開了他的客觀與主觀關係的論述:“作家用來和材料起化合作用的思想、觀念,原來是生活經驗底結果。也就是特定的現實關係底反映,它本身就是作為在矛盾的現實生活裏的一種生活欲求而存在的。這種思想或觀念和曆史動向的關係如何,主要地決定了作家麵貌的輪廓。所以,作家在創作過程中和他的人物一起苦惱、悲傷、快樂、鬥爭,固然是作家把他的精神活動緊張到了最高度的‘主觀’的‘自由’的工作,但這個‘主觀’這個‘自由’卻有客觀的基礎,‘客觀’的目的,它本身就是‘客觀’底成分之一,是決定怎樣地對待‘客觀’的主體。這樣的‘主觀’愈強,這樣的‘自由’愈大,作品底藝術價值就愈高,和和尚主義的所宣傳的‘主觀’和‘自由’也就愈加風馬牛不相及了。”[3]胡風的意思很清楚,主觀的思想、觀念看起來是主觀的,但它們是客觀現實關係的反映。沒有客觀,也就沒有主觀。在創作中也是如此,作家與他的人物一起動情,看起來是主觀的,其實這動情的主觀是由客觀作為基礎的,離開這個基礎,那主觀就變成毫無根據的胡思亂想了。由此,我們必須在主客觀關係的結構中來理解他的關於現實主義理論的“主觀戰鬥精神”。